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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党普通党员李家全被委任为槟州民盟新政府两高职,引起了国阵主席兼首相伯拉及民政党党魁许子根的怒吼,高举所谓“国阵精神”的大关刀,向李家全大声喊道“要职位就退党,不辞职就开除”的勒令。
这种“威逼辞职”已激起槟、霹、雪、吉打及吉兰丹五个州内,超过50万公务员的忧虑,约200万家庭成员的恐慌。
首先让我们探讨什么是“国阵精神”?巫统、马华、民政、国大党及东西马成员党之党章内,没有任何条文对“国阵精神”作出详细的解释与规定,更没有任何条文说明,公务员不能参加任何政党成为普通党员,也没有任何条文说明普通党员不能担任或受委为政府官职,更加须要探讨的是“国阵及其成员党的党员,只能成为国阵政府的公务员,不能成为非国阵政府的公务员”影响深远的问题。
再探讨“政府公务员”及“公务员准则”的问题,从联盟政府到国阵政府对“政府公务员”的定义是指为政府服务或工作,由政府发薪者,称为公务员,没有任何规定或条文说明“政府必须是国阵所组成的执政政府”条文。
而“公务员准则”只注明,只准参与政党为普通党员,要担任政党主要高职者,则须政府部门首长的书面批准,方能出任。相反的,没有任何条文说明担任公务员者,必须是国阵的党员,方准许出任。
尤有进者,我国的“宪法与法律”条文中,没有任何条文说明“政府只是指国阵所组成执政的政府”,联邦政府的组成或州政府的组成,没有明文规定所谓:“国阵的政府或非国阵的政府”的条文或规定。
国阵的巫统、马华、民政借用所谓“国阵精神”和“强迫表态”来打压基层与普通党员的“霸权态度”,保饭碗而引爆退党的浪潮会,一波高过一波,最终的益者当然是民盟及反对党的政府,国阵则面对“树倒猢狲散”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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