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针对董总署理主席(也身兼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财政邹寿汉先生,于2008年11月2日董总各州属会特别联席会议中,莫名其妙地突然提出新纪元学院出现一些财务上的严重问题。这项问题和目前出现的“新纪元学院事件”中有关对组织与行政管理主权、校园学术自由与开放等议题,我们认为在本质上或实质上截然不同,基于事态严重,特此发表文告如下:
1. 2008年11月2日召开的董总各州属会特别联席会议,列入议程要讨论二项议案,为(一)董总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定位;(二)董总对新纪元学院事件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即叶新田主席致词完毕后,即请邹寿汉先生对数月来在华社已产生严重意见分歧的“新纪元学院事件”作简要说明。讵料邹寿汉先生在花费了不少时间“评述”及表达对“新纪元学院事件”的看法与立场后,要结束其发言时,忽然表示自已是在今年6月方出任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财政一职,对新纪元学院的财务管理,趁这个会议“只要带出问题”,因许多事“尚在调查”,并要求会议“确实记录接下来的谈话”,又表示对他有关新纪元学院财务的谈话,接下来的“会议不应讨论”等等。及后,有一些代表谈及邹寿汉先生先前所发表的新纪元学院财务相涉的言论时,邹筹汉先生一再地发言强调,有关其言及新纪元学院财务出现不寻常的说明中“并没有指出什么人涉及”其间。
我们要问,当日会议所列明两项议案,明明白白和新纪元学院财务扯不上关系。为何邹寿汉先生在会议中特意谈及新纪元学院的财务问题,这已超出两项议案的范畴,这己违反了会议的常规;我们必须要指出,既然邹先生当时也表明有关新院财务所出现的严重问题,尚在调查,一切尚未明朗,为何又选择在这项会议中突然地将未确定的事物拿出来谈;更为不可思议的是,邹先生既然提出这项问题,却又要求接下来的会议不应讨论这事。我们要问,邹先生口中所提及的事关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新院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如此重大的财务问题,可以在未拥有真凭实据前,以如此轻率,迹近儿戏地在不符合会议议案的范畴中却被正式提出,这简直是匪夷所思,更是不能让人信服及接受的。
2. 邹筹汉先生在当日会议针对新纪元学院的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其说明摘录如下,“2003年一笔1200万元款项,其中930万不知去向”“2005年有5张共280万的定存其利息不知进入了谁的户口”,他更表示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向有关的银行查核,但皆无法查清现金所面对财务状况。
我们认为,这是一件极其严重财务管理课题,十余年来,新纪元学院依靠了全体华社的争取与支持,同时通过董事会、理事会、行政与学术团队的努力下,方一步一脚印地逐步发展起来。新纪元学院目前所拥有的一分一亳皆来自华社,必须清清白白,绝不允许任何账目不清的问题产生。据我们的了解,新院的每一年的工作计划与财政预算,都按正当的程序呈理事会、董事会讨论、接纳后方交行政与学术团队予以执行与落实。对每一年的工作计划,都会总结出版年度工作报告书;每一笔在财政预算案内的开支都必须由院方与董事会、理事会方面的负责人签署方可执行,最后交由外间财务机构稽核无误后,年度工作报告书及年度财务报告书交由理事会、董事会,以及赞助人汇报会上接纳。因此,邹先生所表达的上述有关新院财务管理的异状,可说是很“严重”表述,我们强烈的要求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必须委任一个独立、为各方接受的财务审核公司,以透明、公开的方式,对邹先生所指称的新院财务管理出现的“严重”状况尽速地加以厘清。
3. 我们愿意表明这样的立场:假若在依据独立、公正、透明及公开的方式,对新院财务管理的指责,最后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确有其事,无论何人,我们将坚决支持一切依法处置;同样地,我们也必须要坚决地表明,若最后证明这只是一项子虚乌的揣测,发出这项言论,以及支持这项言论的负责人必须为此引咎解去一切董教总教育中心的一职务,作为对过去与新院财务管理有关人员的最起码的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