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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新田博士在新院毕业礼上遭人暴力打伤事件,董总及各华团负责人发言时都十分谨慎,不愿把这种暴力行为与新院风波扯上关系。不过,我们不妨分析一下这件事发生的可能因素。

从暴徒出拳之快、之猛、之准,以及逃走之迅速,任谁都看得出这是一场精心部署的肆意伤人案。姑不论是个人行为或有人指使,凶徒明显的非常憎恨叶新田,要“好好教训他一顿”。为什么他那么憎恨叶某?根据案发过程,应该不是个人恩怨引发。选择在毕业典礼和义卖会这盛大场合干案,更让人很难不把事件和新院风波联系起来。

新院风波,柯嘉逊及其主管们、还有什么校长、律师、规划匠等不断指责叶新田专制,制造“假博士”、“雪邦校园”、“校园自主”、“学术自由”、“办学路线”等等课题,炒完一个又一个,吴建成还因为一再辱骂叶新田是“华教败家子”、“华教败类”而吃上官司。这些言论,都是莫须有的罪名,站不住脚(所以才要不断转换课题)。

不过,这些别有居心的言论,对叶而言,却无疑是一种极具杀伤力的“语言暴力”。这些铺天盖地的暴力语言,在一些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炒得沸沸扬扬,叶新田变成一个人人得以骂之、踩之的华社罪人。一些人甚至把所有是非,全部归罪叶新田。风波发展到最后,贬叶似乎成为一些人的“精神寄托”,个别偏激的人,进而诉诸暴力,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因此,对于这次的暴力行为,所有之前对叶行使“语言暴力”者,都难逃罪责,特别是顶着“院长”、“校长”名号者,要负更大责任。因为他们“为人师表”,更容易误导学生和社会人士。他们的“语言暴力”,间接导致今天的“行为暴力”。可惜这些口口声声“维护华教”者,并没有把华人的美德“敢做敢为”教给学生,凶徒才会“敢做不敢当”,得手后立即逃之夭夭。

“逃走”说明暴徒知道自己的行为犯法。知法犯法,背后必有文章。家捍会在事发后只是轻描淡写要凶徒“道歉”,说明他们缺乏对暴力行为的敏感度。打人伤人,是刑事罪,应该把凶徒绳之以法,重重判刑,怎能“道歉”了事?

凶徒如果真的要做“华教英雄”,理应快快出来自首,学学丢鞋布什的记者,承担责任。打了人就变缩头乌龟,算什么英雄!现在董总当局已经掌握凶徒身份,逃不掉的。

叶博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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