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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星煽动案择定8月开审<br>吉隆坡高庭驳回初步反对
Apr 28, 2009 1:02 PM
更新: Feb 1, 2019 10:04 AM

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针对本身的煽动罪,所提出的初步抗议。

karpal singh 卡巴星上周提出初步反对,认为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发出支持提控他的书面同意书(consent),并没有列明是针对“煽动性”控状,所以他认为这份同意书是无效的,因此要求获得假释。

同意书获总检长签名

不过,司法专员阿兹曼(Azman Abdullah)今日驳回卡巴星的初步反对,并裁决有关同意书获得总检察长的签署,因此算是一份完整的文件。

他说,有关同意书与其他更加严重案件所签发的同意书,大致上相同。

“今天案件的同意书获得总检察长亲自签名,而不是其副手,因此拥有更有意义。”

不过,卡巴星表示,他将会针对司法专员的裁决,提出上诉。

司法专员也择定,8月12日至14日,以及8月18日至21日聆审此案。

控方将传召45名证人

副检察司玛诺古鲁(Manoj Kurup)通知法庭,控方将会传召45名证人出庭。

卡巴星是因为在霹雳政变之际,恫言起诉霹雳苏丹,结果被总检察署在3月17日,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在在吉隆坡刑事地庭起诉他。

控状指卡巴星,于2月6日中午12点至12点半之间,在其吉隆坡旧富都路的办公室,召开一项记者会,发表的言论抵触了煽动法令第4(1)条文。

在煽动法令下,初犯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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