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翁总指控《号外》三篇文章诽谤
    首名以两法令投报华文媒体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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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ecial weekly chinese magazine 200509《号外�'�报》今日�'表声明透露,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已经�'警方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报》。

    声明表示,《号外�'�报》是在3月2日出版的第417期,刊登了三篇剖析翁诗杰�'�署理总会长�"�细历的关系,以及有关霹雳州�"�变�'�许月凤的�"�治评论文章。

    曾通过律师�'信给《号外�'�报》


    �"果,翁诗杰在4月30日通过代表律师�'信给《号外�'�报》,指控以上三篇文章内含涉嫌诽谤的成份,并限《号外�'�报》在5月5日前作出解释。

    要求援引出版法及�'事诽谤调查


    接着,翁诗杰在5月4日前往格那拉再也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报》。

    文�'�指出,据了解,这是大马史上第一位部长援引以上两条法令�'警方投报华文�'�"。通常,报刊如刊登令�"事人不满的内容,�"事人会采取�'事诉讼索偿、要求更正或公开�"歉,而不会采取�'事诉讼行动。

    萧宏隆:文章没问题�"然不�"歉


    《号外�'�报》主编萧宏隆在接受《�"今大马》�"�话询问时强调,《号外》的文章并没有问题,因此不会�'翁诗杰�"歉。

    “�'们�"然不会�"歉。”

    他也透露,自翁诗杰于4月30日�'律师信给《号外》后,《号外》已聘请了2名律师处理法律问题。

    他说,没想到的是,翁诗杰在5月5日限期到达前,就在前一天即4日就报警。

    不过他强调,�"�于《号外》的文章没有问题,所以本身不感到担心。

    以下是《号外�'�报》的声明全文:


    2009年3月2日,《号外�'�报》的第417期,刊登了三篇剖析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翁诗杰�'�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细历的关系,以及有关霹雳州�"�变�'�许月凤的�"�治评论文章。

    4月30日,拿督斯里翁诗杰通过代表律师�'信给《号外�'�报》,指控以上三篇文章内含涉嫌诽谤的成份,并限《号外�'�报》在5月5日前作出解释。

    在限期前,即5月4日,拿督斯里翁诗杰已前往格那拉再也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报》。

    据了解,这是大马史上第一位部长援引以上两条法令�'警方投报华文�'�"。通常,报刊如刊登令�"事人不满的内容,�"事人会采取�'事诉讼索偿、要求更正或公开�"歉,而不会采取�'事诉讼行动。

    5月8日,警方传召《号外�'�报》主编萧宏隆问话,长达3小时,警方要求他透露作者的身份,但他婉�'。

    过后,警方援引�'事法典第111(2)条文传召两位作者,而两位作者最终亦认为评论文章乃就事论事,光明磊落,事无不可对人而言,于是自动配合警方的要求录取口供,历时四小时。

    《号外�'�报》是本地一家中文时事杂志,题材多取自马来西亚�"�治课题。一直以来,《号外�'�报》秉持�'�客观报导�"实事求是的方�'�而努力,创刊至今8年,早已获得读者认同。
    • 曾通过律师发信给《号外周报》
    • 要求援引出版法及刑事诽谤调查
    • 萧宏隆:文章没问题当然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