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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推事庭今早对轰动一时的“ISA 7”案件做出裁决,宣判5名大专生在2001年6月8日参与一场废除内安法令的非法集会,罪名成立。
推事哈菲查(Hafiza Sauni)表示,辩方无法对本案提出合理的疑点。
被判罪名成立的5名大专生,分别是玛拉工艺大学学生拉夫占(Rafzan Ramli)、马来亚大学的凯鲁阿玛(Khairul Amal Mahmud)、国民大学的聂诺哈菲兹(Nik Noorhafizi Nik Ibrahim)和阿末卡玛(Ahmad Kamal Abdul Hamid ),以及工艺大学的祖基菲里(Zulkefle Idris)。
这5名前大专生被罚款3900令吉或3个月监禁。推事也拒绝辩方要求暂缓执行的申请。
一人无罪释放,另一人失联
不过,来自玛拉工艺大学的学生黑尔曼(Helman Sanuddi,左图)则被判无罪,立即释放。他在宣判无罪后,没有立即离开;相反的,他继续留在厅内精神支持其他5名伙伴。
另外一名被告,即马来亚大学的万山努西(Wan Sanusi Wan Mohd Noor)则早在审讯之初便失去联系,警方也对他发出逮捕令。如此一来,其审讯始终没有一并进行。
这些前大专生的代表律师是拉蒂花(Latheefa Koya)、阿米尔韩查(Amer Hamzah Arshad)、祖基里奥玛(Zulkepli Omar)及聂依关(Nik Ikhwan)。
本案的主控官是阿巴查菲(Abazafree Mohd Abas)。
30学生声援现场表演行动剧
较早在开审前,大约30名来自各大学的大专生大部分身穿黑衣,在早上9点半左右,到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大厦声援这7名前大专生。
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SMM)代表萨兹尼姆尼(Shazni Murni,右图左一)表示,他们这次前来法院给自己的学长们打气和声援,大专生将持续他们的精神和立场,势要延续废除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和大专法令的斗争。
学生除了高喊“废除大专法令”和“学生万岁”等口号,也即场表演行动剧,一名学生被“大专法令”和“内安法令”锁链五花大绑,嘴巴也被封起来,象征学生的自由遭这两项恶法所束缚。
随后,其他的学生在主持一声令下,上前将其身上的绳索一一拔除,象征学生致力于打破“大专法令”和“内安法令”的决心不变。
其他出席今天声援活动的组织,还包括学运(DEMA)、马来西亚回教学生联合会(GAMIS)、独立大专生运动组织(KAMI)和雪兰莪社区自强协会(Empower)。
他们在法庭大楼门口集会后,更全数到推事庭听审,将法庭的观众席挤满,一些更耐心的站着听完整个审讯过程。审讯从上午11点开始,到中午12点半左右结束。
指五人在行使宪赋权利求情
在法官作出判决后,代表律师为5名被判有罪的被告求情,他们都强调,当事人虽然触法,但是本案并没有任何的受害者,而且他们也是在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言论和集会自由权利。
律师们也指出,所有5人也都是初犯,过去都一直配合法庭的审讯。
此外,而且案件发生后,他们也付出了相同惩罚的惨痛代价,除了祖基菲里之外,其他人都失去修读大学学位的机会。此外,他们也必须经历冗长的审讯。
如此一来,律师们都敦请推事可以判处5人最轻微罚款。
声称许多民众听审表达支持
不过,主控官反驳说,5人违反集会必须申请准证的作为,伤害了整体的公共利益,法庭应该判5人罚款和监禁,以警惕和遏止其他人同样触法。
被告律师阿米尔(右图)随后辩护时,更激动地举出法庭今天挤满听审的民众,证明5人并没有违反公众利益,相反的,一般社会其实支持5人的举动。此话一出,赢得民众的一阵笑声。
代表律师指近期将提出上诉
代表律师拉蒂花在退庭后向媒体表示,他们将在近期内提出上诉,因为除了不服法庭宣判5人有罪之外,也不满罚款额度过高。
不过,5人也当场立即筹钱缴交罚款,以免除入狱之灾。
上述7名大专生是于2001年6月8日参加了反对内安法令抗议集会,而在警察法令下被控参与非法集会。这项抗议集会由全国大专废除内安法令运动(GMMI)所发起的,并召集了全国200名大专生参与。
当时他们在国家回教堂举行反对内安法令的和平集会,要求政府废除内安法令,并无条件释放所有的被扣者。虽然学生进行的是和平集会,然而警察仍使用暴力强硬逮捕了7名学生,并且援引《警察法令》第27(5A)条文起诉。
案件审讯冗长达到八年之久
这7名学生被统称为“内安法令7”(ISA7),他们的法庭案件已经拖延了8年。
这7名被提控的学生在被警方逮捕后,即遭大学停学,失去了4年的高教权利。其中只有一位学生祖基菲里恢复了学籍,继续修读未完成的学业。
经过了4年的冗长审讯后,吉隆坡推事庭在2006年4月22日判处他们罪名不成立,因为控方无法证明他们曾经举办及参与反对内安法令集会,也无法证明该集会是一场非法集会。
不过,总检察署在3天后向吉隆坡高庭提出上诉,导致案件必须第2次在推事庭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