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细历在部落格公开纪律信全文
揭黄清源去年致函纪委会投诉他 - 1247837539
遭到马华纪律�"�'�会传召出席听证会的马华署理总会长�"�细历做出反击,今日晚上在其部落格公布两份信函,即纪�"会的传召信函,以及马华新邦令�'区会主席黄清源在2008年要求纪�"会对付他的信函。
不过,�"�细历只是在部落格张贴纪�"会与黄清源信函(中英文版本)的原文,并未对这两封信做出任何评论。
纪律�"�'�会主席黄俊杰是在2009年6月30日�'函给�"�细历,要求他�'�对违反党�'�行为守则的指控,在2009年8月4日下午2点半出席位于马华大厦举行的听证会。
会长理事会交投诉信予纪�"会
黄俊杰(左者)在信中表示,黄清源在2008年5月28日曾致函对�"�细历提出投诉,会长理事会过后按照马华党章第123A条文,把有关投诉信转交给纪�"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在2009年11月才走马上任的黄俊杰说,纪�"会经过调查,并�"在6月29日开会后决定,召开听证会对�"�细历进行调查。
控状:性爱光碟破坏马华形象
纪律信指�"�细历所犯的“控状”是:在2008年1月流传的性爱光碟事件�'�相关新闻,已经对马华的形象与名誉造成破坏,因此�"�细历违反了马华党�'�行为守则第1.4条文。
黄俊杰在信中也说,有关听证会将在8月4日早上10点半开始,但是�"�细历只需要在下午2点半才出席,以便回�"对他的各项指控。
�"�细历需七天前提�'�证人名单
如果�"�细历有意传召任何证人提供证据,必须在听证会的7天前提�'�完整的证人名单,以及有关证据的相关性。
黄俊杰在信末也说明,�"�于�"�细历在听证会之后可能会受到纪律对付,因此要求他马上关注此事。如果�"�细历缺席听证会,纪�"会可能会在他缺席的情况下做决定。
根据黄清源致给时任马华署理总会长兼纪�"会主席陈广才的信件,他要求马华以纪律行动对付�"�细历。
以下是黄清源的投诉信全文:
二零零八年�"月廿八日
敬致:马华署理总会长兼
纪律�"�'�会主席
拿督斯里陈广才
事项:要求纪律行动对付马华前副总会长
拿督斯里�"�细历医�"�
本人严正的认为,�'党马华公会拥有明确的明文规定,所有的党�'�都必须遵守党内的纪律条文,维护党的形象�'�尊严。本人欣赏马华中�"会在2005年1月20日制定党�'�行为守则,以贯彻优质的党�'��"�守。
然而,本人深感痛心的是正�"广大的马华党�'��'�干部严厉的约束自己,以壮大党的声威时,�'党领袖,前任副总会长兼前任卫�"�部长却让�'们[惊喜连连],成为2008年开年的一颗炸弹,差点就让�'党[粉身碎骨],本人遗憾的是事过数月,还不见党对其采取任何行动。
本人谨此�'表以下声明:—
1)根据党�'�行为守则1.4条,所有党�'�必须捍卫党的良好声誉与形象。然而,�"�细历却进行不�"德的性行为,身为有妇之夫,依然在�'店�'�其他女人鬼混,此乃罪行(一)。
2)在这个过程中,还�'�该女人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俗称口交,此乃罪行(二)。
3)身为代表党出任公职的�"�治人物,不顾形象在出事后,在报章上�'表大言不惭的言论,包括“每个�"�人都有女朋友,只是没有被捉到”,“�'�"�在每次�"�同样房间,同样地点…”等言论,为公众制造领袖都有糜烂的私�"�活,严重破坏领袖�'�党的形象…
4)�"�细历出事后,多次在报章上称其性爱光碟事件是�"�治阴谋,以一贯的冷嘲方式,暗示是党内领袖算计他,也多次在公众论坛上抨击总会长�'�党领袖,包括指总会长不�"出任�"州马华主席,严重违反党�'�行为守则1.6条(所有党�'�不得�"听�"说,毫无根据的抨击党,党领袖及其他党�'�)�'�1.8条(所有党�'�必须通过党内管�"处理及解决党内纠纷或不满。)
�"�于党内之前有�'�"�[刘德贤事件]的前�',刘德贤在�'�"�事情后,中�"会既冻�"其党�'�籍至警方调查�"束,证明无罪后才回复其职位。然而�"�细历事件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本身也承认了他是该光碟的主�',更在较后好像被偷拍是一件光荣的事般,全国�"走,在领袖�'�党背后�"�冷箭。本人�'�吁党中央不�"该持双重标准,难�"副总会长就可以如此嚣张,而基层领袖犯�"�就必须承担,这是不能被接受的。
本人吁请党中央贯彻[天子犯罪,与庶�'同罪](�"然�"�天子来形容他,是太抬举他了),以还党一个公平,让党�'�在群众里有更好的抬头空间。
谢谢!
马华Simpang Renggam区部主席
黄清源启
副本致: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黄家定同志 - 会长理事会交投诉信予纪委会
- 控状:性爱光碟破坏马华形象
- 蔡细历需七天前提呈证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