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左图)今日证实,他已经收到前马华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信函,不过他不确定这封信函是否就是蔡氏针对社团注册局以没有权限为由,拒绝厘清马华署理总会长职谁属的上诉信。
他表示,他只有在鉴定蔡细历的来函是上诉信后,才会动用部长权力,插手审理马华署理总会长职到底谁属的问题。
翁诗杰再次确定廖当署理?
不过,吊诡的是,希山慕丁却同时披露,他也已收到来自马华总会长翁诗杰的信函,信中内容是后者再一次确定本身对马华署理总会长职的立场。
翁诗杰 早前已经重申,由于马华中委会已经推举廖中莱当署理总会长,所以这个情况不会改变。
无论如何,希山慕丁并没有进一步公布翁诗杰信函的内容。
“总之翁诗杰的来函无关‘大团结方案’。更多的信函内容,我认为记者们应该去问马华领袖。”
蔡细历来函补充更多资料
希山慕丁是今日中午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
他披露,蔡细历是在昨日致函给他,信中内容主要是蔡氏针对要求厘清马华署理总会长职谁属的解释及立场。
他说,该信看起来像是蔡细历在补充更多的资料,因此他不确定是否算是一封上诉信。
一证实上诉即会确认署理
有鉴于此,他表示,他必须进一步厘清,蔡细历的信函是否属于上诉申请。
“我将会与内政部的律师研究此事。一旦证实来函是上诉信,我就会针对马华署理总会长一职谁属的问题,做出决定。”
希山慕丁重申,若蔡细历正式提出上诉,部长将必须在《1966年社团法令》的第18条文下,亲自审理这项申请。
询及最快何时将有所决定,他说,他必须先行研究。
个人不赞同由第三者插手
不过,这名巫统副主席也别有用意地说,他的个人立场是,既然马华已经推出“大团结方案”,就不应该再要求第三者插手马华党务。
他特别强调,若马华一众领袖都是真诚合作,有意携手解决此次的党争,就不再必要由社团注册局插手党务。
“当然我作为内政部长只是在法令下执行职务,所以我将会仔细研究来函内容。不过如果他们有了一个所谓的和平管道,为何不在自己的管道内解决?”
注册局无权插手社团事务
希山慕丁也重申,社团注册局是基于《1966年社团法令》没有条文赋权该局插手社团事务, 才退回蔡细历提出的第一次申请 。
不过他指出,蔡细历也可以在同一条法令下的第18条文,提出上诉。
他也再一次解释,社团注册局这次采取的方式,与处理人民进步党党争的个案不同,因为两个个案的情况根本上也出现分别。
他说,人民进步党的个案是要求社团注册局检讨特大的合法性,而蔡细历的申请则是要求检讨特大后,马华中委会委任廖中莱为署理总会长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