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满总检察署不合理起诉人权运动者�'�立薇,�"佛35个党团代表今天早上10点�'�"局提�'�请愿书,质问“�'警署报案,岂能是犯罪行为?”
他们认为,�'�立薇�'警署报案,是行使�'主权利�'�履行公�'义务的行动,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动机�'�目的,“怎么能是犯罪行为?”
因此他们�"论,“检察总署提控�'�立薇是对人权工作者的持续迫害”。
今天出席�'�交请愿书的各党团代表包括:�'主行动党麻县峇吉里区国会议�'�余德华、社会主义党全国秘书长兼加映市市议�'�阿鲁�"�文(S Arutchelvan)、大马人�'之声协调�'�娜莉尼(E Nalini) �'�大马人�'之声新山�"�会协调�'�方佩芬等。
阿都马吉:会再检视案子
�"�于总检察长未克出席接�"�,因此�"局安�'�'事检控主任敦阿都马吉代为接领请愿书。
方佩芬�'�诉《�"今大马》,阿都马吉随后�'代表们表示,总检察署将重新检视�'�立薇的案件,再决定是否继续提控的动作。
�'警方�'站投报反遭提控�'�立薇是人�'之声新山�"�会工�"(人权教育与�"�援小组组长),她在去年10月因为�'�对�"�榜巴鲁避兰东登雅�'�'在10月16日为捍卫住屋权益,阻止�'展商拆屋,导致27人被警方逮捕的事件,而�'新山百万镇警局报案,并�'�"州警察�'作出同样内容的投诉。

不料却在18日遭警方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28条文及《�'事法典》第182条文逮捕。
总检察署于2009年10月14日正式在新山地庭援引《�'事法典》第182条文提控�'�立薇。本案件将于2009年12月16日开始审讯。
以下是党团给总检察署的请愿书全文:致总检察长:�'��"��'�立薇控状请愿书
2009年11月 24日
立薇�'警署报案,岂能是犯罪行为?
�"佛州党团请愿,�"局�"�'�消控状!
�"佛州党团,�'�对�"佛州人�'之友工�"�'�立薇为维护�'�'权益�'警方报案,反被提控于法庭一事,请愿如下 ——
�'�立薇(Cheng Lee Whee)就新山�"�榜巴鲁避兰东登雅�'�'2008年10月16日为捍卫住屋权益,阻止�'展商拆屋,共有27人被警方逮捕的事件上, 在�"天的下午2时许到新山百万镇警局报案(报案书编号是J/JAYA/012352/08),并�'�"州警察�' (www.polisjohor.gov.my) 作同样内容的投诉。警方于同年10月17日晚上8时半传召�'�立薇到新山斯里阿南警局录取口供协助调查,却先是宣布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28条文逮捕�'�立薇,并扣留在巴西古�"警局扣留室长达19个小时(警方�"日�'推事�"�请延长扣留遭到�'绝后释�"�她),而后宣布同时也援引《�'事法典》第182条文调查(并准备提控)。检察总署于2009年10月14日正式�'新山地庭援引《�'事法典》第182条文提控�'�立薇(官司号码:83-4411-09(1))。案件将于2009年12月16日开始审讯。
�'�立薇于2004年毕业于马来西亚工艺大学�"��'�'学系,获荣誉学士学位。毕业后从事程序编写工作,业余热心社会工作。作为大马人�'之声新山�"�会(一个在�"佛州为�'主人权而斗争的组织)人权�"�援小组组长,在大马人�'之声(新山�"�会)的指示�'�安�'下就上述�'�"�的事件做出上述报案行动。
�'�立薇的报案书内容句句属实,并无虚假。�'们认为警方大动�'�、大仗阵协助�'展商在2008年10月16日的拆屋逼迁行动是�"�误的。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在新山高等法庭审理居�'的展�"执行庭令的诉讼,做出判决之前,�'展商是不容许执行拆除居�'住屋的庭令。据东方日报同年10月17日报�",执行指挥工作的罗斯兰警长在�"天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中表示, “警方共出动553名来自各单位警�'�,包括水炮车配备及镇暴队、水警、普通警�'�、警犬队、拆弹�"家�"�至直升机等”。警方大动�'�对付200多名手无寸�"�的居�',并宣称 “�'展商已获得庭令,警方协助执行庭令” 的说法是不能成立、难以服人的。警方在这次行动中,以强硬粗暴手段驱散�'�逮捕�'�平纠察维护家园的居�',实际上是协助�'展商非法拆屋逼迁、践踏居�'基本权益的做法.
大马人�'之声(SUARAM)于2008年10月24日�'�对此事�'大马人权�"�'�会(SUHAKAM)提�'�长达5页的备忘录,投诉警方滥权逮捕,以及强拆�"�榜巴鲁避兰东登雅木屋区。人权�"�'�会�"�'�卡立依布拉欣在看过备忘录�'�事�'照片后指出,警方涉嫌行使暴力是显而�"见。
�'们认为,检察总署提控�'�立薇是对人权工作者的持续迫害。�'�立薇的上述报案�'�投诉,不是她的个人行动,是代表大马人�'之声、全�"以至全国为�'主人权而奋斗的非�"�府组织�'�工作者所作的维护权益的正义行动。�'�立薇被提控,同时是大马人�'之声以至全国�'主人权工作者面对�"压;同时也是对所有维护正义及尊重基本人权的党团面对�"压。总之,�'�立薇被提控,是�'国推行�'主�"�治的一个极大讽刺!
�'们认为,�'�立薇�'警署报案,是行使�'主权利�'�履行公�'义务的行动,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动机�'�目的,怎么能是犯罪行为?
有鉴于此,�'们促请有关�"局必须立即�'�消对�'�立薇的一切控状。
签署党团如下:
1. 振林山�'年公正队
2. �'主行动党 (Cawangan Bukit Gambir)
3. �'主行动党 (Cawangan Bukit Pasir)
4. �'主行动党 (Cawangan Maharani)
5. �'主行动党 (Cawangan Muar)
6. �'主行动党 (Cawangan Sungai Abong)
7. �'主行动党(皇后花园�"�部)
8. �"佛州�'主行动党社会主义�'年团 (社�'团)
9. �"佛南区�'主行动党社会主义�'年团 (社�'团)
10. Bahagian Ledang�'主行动党社会主义�'年团(社�'团)
11. �"佛州回教党�'年团
12. 新山人�'之友工�"会
13. �"佛州兴都权利行动力量
14. Ikatan Perpaduan Rakyat Malaysia (IKATANPADU)
15. �"佛州受压迫人�'阵线
16. �"佛州回教党�"�持者俱乐部
17. 马来西亚�'年与学�"��'主运动
18. 人�'公正党(振林山�"�部)
19. 人�'公正党(�'�莱�"�部)
20. �"佛州人�'党
21. 回教党(新山�"�部)
22. 回教党(巴西古�"�"�部)
23. 回教党(笨珍�"�部)
24. 回教党(地布佬�"�部)
25. �"佛州大红花之友
26. Persatuan Dravidar Malaysia, Johor
27. Persatuan Masyarakat Selangor & Wilayah Persekutuan (PERMAS)
28. Persatuan Tamil Neri Malaysia
29. 新山�"�榜巴鲁避兰东登雅�'�'福利协会
30. 社会主义党(努沙再也�"�部)
31. Pusat KOMAS
32. Solidariti Mahasiswa Malaysia (SMM)
33. 大马人�'之声
34. TERAS, Johor
35. 麻坡中华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