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疑内政部无权查禁回教书籍
    吉隆坡高庭择定明年一月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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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教姐妹组织(Sisters In Islam)�"�请司法审核内�"�部查禁《回教妇女及回教极端主义的�'战》一书的案件,吉隆坡高庭今日择定明年1月25日下判。

    muslim women and the challenge of islamic extremism noraini othman�"�回教姐妹组织出版,�'�名国大教授诺拉妮奥曼(Norani Othman)编�'的《回教妇女及回教极端主义的�'战》是在2005年出版,并获多所国外大学列为教材。但是在出版3年后,时任内�"�部长赛�"�密却在 2008年7月31日援引《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将该书列为禁书。

    内�"�部的理�"�是该书“危害公共秩序”,书籍内容“玷污回教的纯洁性、宣扬违反逊尼派的教义、违反�'国的回教条规,引起质�'的公众不安”。

    上诉要求内�"�部�"�回成�'�不果后,回教姊妹组织于2008年12月15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审核内�"�部这项决定。

    查禁书籍权力属州宗教局


    teoh beng hock inquest 070809 malik imtiaz.jpg回教姐妹组织代表律师马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今日在庭上陈词时抛出两项�'问:

    1)内�"�部是否有权查禁回教书籍,因为这项权力是属于各州的宗教局?

    2)内�"�部长是否可以依据“过滤回教书籍指南”行事,因为有关指南原本是该部门草拟给回教�'展局之�"�?

    他表示,州宗教局没有�'出指令查禁有关书籍。

    “在澳�"根(Al-arqam)组织的例子上,�"�于宗教局�'出指令,指有关组织属于邪教组织,因此才遭到中央�"�府的查禁。”

    “如果州宗教局认为书籍没有问题,或者决定不�"�查禁,那么又�"如何?内�"�部的行动已经违法,因为只是根据回教�'展局的指南,但是有关指南并无法定地位。”

    书籍仅提出回教行�"�问题


    他指出,上述书籍只是提出�'国回教行�"�方面的问题,并没有质�'宗教的原则。

    “但是内�"�部长却越过州�"�府,自行决定查禁该书。部长�"�至有可能不曾阅读过有关书籍,而他�"该先读过才做决定。”

    庭上批评大马沦为警察国


    他进一步批评,这显示�'国已经沦为一个警察国或�"制的国家,部长可以在毫无证据下,随意以公众安全为�"�查禁书籍。

    但是,代表内�"�部的高级�"邦律师诺希山(Noor Hisham Ismail)却反驳,�"�于国家元首是中央级的回教最高领袖,因此内�"�部长是依据这个基础查禁该书。

    “部长依据回教�'展局的指南,认为该书可能对社会治安造成威胁。”

    接着,承审此案的司法�"�'�莫�"�末阿里夫(Mohamed Ariff Md Yusof)询问诺希山,上述书籍是否�"该被视为学术书刊,而不是宗教刊物。

    “如果是学术书籍,就�"该开�"�接受批评。”

    尽管诺希山承认该书含有学术内容,但是却坚持不�"该�'��"�禁令,否则可能会歪曲回教教义。

    他也表示,�"�于内�"�部长只是在没有恶意下,运�"�本身的权力,因此法庭不能够干预。

    “除非能够证明内�"�部长查禁本书拥有恶意,否则法庭不能够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