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其他宗教使用阿拉字眼
雪州苏丹谕令子民严格遵守 - 1263269954
随着“阿拉”字眼风波越演越烈,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弗丁(Sharafuddin Idris Shah)也开腔发出谕令,要求所有州民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其他宗教使用“阿拉”字眼的立场。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今日头条报道,雪州回教理事会主席莫哈末阿基(Mohamad Adzib Mohd. Isa)透露,苏丹是在1月5日召见他时,发出这项谕令。
其他一同到皇宫觐见苏丹的回教领袖,包括雪州宗教司莫哈末淡雅斯(Mohd. Tamyes Abdul Wahid)、回教理事会秘书阿都哈林(Abdul Halem Hapiz Salihin)、委员沙烈胡丁赛丁(Salehuddin Saidin)和法律顾问诺哈尼(Nurhani Salwa Jamaluddin)。
指苏丹旨在维护宗教和谐
莫哈末阿基昨日在州回教堂与38个回教非政府组织举行汇报会后指出,苏丹发出这项谕令的目的,旨在维护回教信仰及雪州子民的宗教和谐。
“在会面上,苏丹谕令回教理事会成员详细讨论,关于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课题。”
“作为雪州回教首领,苏丹要求各方严格遵守,禁止其他宗教使用阿拉字眼的立场。”
指“阿拉”字眼属回教专用
他说,苏丹也要求回教理事会告诉人民,州法律明文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即自1988年开始在宪报上公布的非回教(管制与回教徒发展)条文。
他说,雪州回教法规委员会也在2008年6月10日决定,“阿拉”字眼属于回教徒专用,禁止其他宗教使用。
他说,雪州回教理事会之后也作出14项决定,包括“阿拉”字眼意指上苍,与基督教“三位一体”概念的上帝不同。
“如果允许基督教使用阿拉字眼,那么将会引起各种后果,未来可能混淆和危害回教徒。”
指“阿拉”风波不该带上庭
他表示,高庭在上月裁决批准天主教会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
他认为,“阿拉”字眼的课题不应带上庭讨论,因为此事属于“不适合司法判断”(non-justiciable),隶属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权限。
他也呼吁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插手此事,同时要求中央政府作出决定,一切关于回教的案件不应在民事法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