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安华肛交案进入第三天,控方第一证人赛夫继续向法庭供证,以及提供各种身体采样证据,包括棉花棒样本,衣物以及润滑剂。
此外,吉隆坡高庭继昨天后,也再次重返勘查案发现场——吉隆坡迪沙白沙罗公寓,前往公寓的管理办公室察看监视器的情况。
根据《马新社》报道,在第二度勘查案发公寓之后,高庭法官宣布展延审讯至下周一。
下午2点26分:
公正党领袖趁周五祈祷时段,在大使路法庭大厦对面的联邦直辖区号召示威,不过只有区区20名支持者参与10分钟的集会。
出席公正党领袖有策略主任蔡添强、双溪大年国会议员佐哈里(Johari Abdul),以及雪州万挠州议员颜贝倪。
他们在发表简短演讲后,就于下午2点36分左右解散,警方并没有派出警员监督。
中午12点47分: 法庭成员在勘查完毕后离开公寓。审讯将在周一早上续审。
中午12点35分: 卡巴星抵达公寓。
中午12点20分: 控方今日所提呈的证据清单(在吉隆坡中央医院所获取的证据)包括:
1.检查酒精成分的血液样板
2.口腔棉花棒样本
3.左乳房棉花棒样本
4.右乳房棉花棒样本
5.身体棉花棒样本
6.肛门周围的棉花棒样本
7.尿道冠沟(meatus coronal sulcus)棉花棒样本
8. 上直肠 棉花棒样本
9. 下直肠 棉花棒样本
10.DNA血液样本
11.检查毒物成分的血液样本
12.一瓶"KY"润滑剂
中午12点05分: 法庭成员乘搭9辆汽车抵达公寓。
早上11点25分
:法庭审讯中止,律师们准备重返案发现场迪沙白沙罗公寓勘察管理办公室。
安华律师山卡拉表示,将会针对前锋报及《阳光日报》(Sinar Harian)的封面图说报警。
早上11点19分 :赛夫透露他如何被安华聘用及开始为安华工作。他说,其朋友拉希米(Rahimi)有日联络他,并要求他到安华位于八打灵再也16区的办公室。拉希米询问他是否愿意为安华工作,因为安华的办公室缺乏人手。
询及他是否有兴趣为安华工作时,赛夫说有,因为他在长大时一直崇拜安华,视他为一名有魅力的领袖。
询及他辞职的原因,赛夫说,他在向安华办公室呈辞的电邮中列举的理由是他没有纪律及缺乏资格,并担心其他的员工将会以异样的眼神看待他,尤其是他在丽阳镇享有私人办公室的特别优待。
不过赛夫指出,他呈辞的真正的原因是不想再遭到鸡奸。
卡巴星接着反对赛夫使用“再”(lagi)这个字。
赛夫接着说,在他提出呈辞后,安华反献意他留下,并要提供他奖学金念书,并答应在他念书期间提供全额薪水及津贴。
赛夫说,那是他感到害怕及不敢拒绝,并同意留下。
早上10点55分: 法庭大楼邻近的联邦直辖区回教堂区域出现镇暴队,包括两辆卡车和一辆水炮车。早前有消息传出,在周五祈祷之后,安华支持者将会举行声援集会。
早上10点51分: 莫哈末尤索夫询问赛夫,当他前往检查时,Pusrawi医院的医生是否曾经询问他是否痛楚的原因?
赛夫回答:“我只说我感到痛楚及我马上告诉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马上使用棉花棒(swab)采集样本”。
莫哈末尤索夫接着询问赛夫在接受Pusrawi医院的检查,吉隆坡中央医院检查之前是否曾经排便。赛夫的答覆是,他已经接连两日没有排便。
早上10点41分: 赛夫向法庭证实,案发当天他穿着白色T恤,以及黑色的长裤。他重申有关的长裤是由安华所赠的,以及在举报安华当日身穿“G2000”牌的青色衬衫。赛夫在案发当日所穿的“Lewis”牌灰色内裤也被呈堂。此外,KY润滑剂也被呈堂。
早上10点34分: 赛夫告诉法庭,他也交出两条底裤作为证据,一条是案发当日所传的底裤。其中一条底裤是深蓝色的,另一条则是“Lewis”牌灰色内裤。
他也提呈一条黑色长裤,并声称这是安华送给他的礼物。他透露,在他报警举报安华当日,他是身穿“G2000”牌的青色衬衫。
早上10点30分: 赛夫指在接受医生检查时,医生曾为他拍摄全身照片。
早上10点07分: 检方提呈赛夫肛门部位的采样,并且让赛夫确认。赛夫接着表示,自己在报案的第二天即2008年6月29日,将案发当天穿着的T恤交给查案官。
早上9点57分:
主控官提呈第一批证据,包括赛夫的口腔样本。
早上9点53分:
率领检控团队的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 Mohd Yusof Zainal Abiden)介绍检方和辩方团队成员。他也开始提呈物证,让法庭记录在案。早上9点50分: 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d Zabidin Md Diah)宣布案件开始继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