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律师告诉《当今大马》,他们对于肛交案的进行方式感到困惑不解,宣称其中存在种种不符合正常司法操作的地方。
首先,在赛夫(右图)供证时,法庭清场审讯的要求竟然是出自辩方,即安华的律师,而非检控方。
检方要清场以保护受害者
资深刑事案件律师黄添成(Richard Wee)表示,一般的性侵害案件的审讯当中,通常都是检方,而非辩方律师提出要求清场的要求。
前律师公会主席古都布(Kuthubul Zaman Bukhari)解释,检方这样的动作主要是要保护性侵的受害者。
“不过,在安华肛交案,却是安华的领衔辩护律师卡巴星要求清场审讯。”
辩方会要公开以贬低证人
另一要求匿名的资深律师也同意辩方律师要求清场的情况并不正常,并指出,“一般上,辩方希望受害者在公开法庭上供证,因为如此一来,他有机会可以曝露和贬低受害者的信誉”。
“可是在本(安华)案,卡巴星反而企图保护其当事人的声誉,免受赛夫供证的羞辱。”
检方通常先传召次要证人
此外,黄添成也指出,检方将赛夫列为第一证人的做法,也一样难以让人理解。
“检方通常都会先通过交叉检验次要证人,来巩固自己的指控。”
但现在赛夫被列为第一证人的话,检方无可避免面对自己案件在最初阶段就毁于一旦的风险。
“如果辩方律师成功交叉检验这个最重要的证人(赛夫),让他的可信度受质疑,则它将严重打击(检方的)努力。”
让人怀疑政府要羞辱安华
黄添成认为,检方让赛夫首先供证的做法,让公众无法不认为,政府精心策划了肛交案,用耸动的手法来进行审讯以羞辱安华。
不过,律师公会秘书佐治瓦鲁格思(George Varughese)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首先让赛夫供证并无问题。
“检方将赛夫列为首个证人是十分正常的,因为他是起诉人。”
他也补充说,证人供证的循序端视检控官的办案风格,以及不同案件的权宜。
现阶段传召证人言之过早
无论如何,另外一项让律师界疑惑的事情是,安华在审讯甫开始就公告天下,他将传召首相纳吉和首相夫人罗斯玛。
黄添成表示,虽然辩方和检方都有权力传召任何人上庭供证,但是他认为,要求传召纳吉和罗斯玛的做法,就现阶段审讯而言,言之过早。
“辩方通常只有在辩护阶段,即检方成功证明表面罪名之后,才会传召他们的证人。”
纳吉罗斯玛证词未有助益
要求匿名的资深律师也同样不能理解,为何安华辩护律师要一早就宣布要传召纳吉和罗斯玛。
他解释说,正常而言,当辩方传召一名证人时,该律师必须事先确定这名证人会在法庭讲些什么,否则它可能会对辩方的论述带来不利的冲击。
“我真的看不出,这两个证人能如何有助于证明安华的清白,因为他们并非目击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