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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槟州与雪州民联政府致函选举委员会要求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国内100个公民社会组织今日联署声明,要求首相纳吉领导的国阵联邦政府修改相关法令,配合民联州政府推动地方议会选举。
他们也建议,若国阵拒绝修法,拥有国会议员资格的槟州首长林冠英和雪州大臣卡立,可以在本月15日召开的国会会议上,提呈私人法案,争取国阵国会议员的支持,修法恢复民主第三票。
100个公民社会组织是配合308大选两周年纪念,发表一项联合声明,要求国阵与民联落实6大改革,包括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他们的代表今早在隆雪华堂召开记者会,宣读这份联合声明。
出席记者会的是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主席黄进发、妇女行动协会(AWAM)的何玉苓、林连玉基金会主席杜乾焕、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廖国 华、回教革新组织(JIM)主席再益卡马鲁丁(Zaid Kamaruddin)、回教复兴阵线(Islamic Renaissance Front)主任阿末法洛(Ahmad Farouk Musa)、良好施政联盟(CGG)的郑文辉、政策倡议中心(CPI)的洪海伦,以及我是大马之子(Saya Anak Bangsa Malaysia)的加亚纳(A Jayanath)。
国阵当年废除如今有责恢复
黄进发(右图)表示,若纳吉有意推动国阵政府改革转型,就应该修改相关法令,配合民联州政府推动恢复地方议会选举。
他指出,选委会具有宪赋责任来执行地方议会选举,因此若对方认为具有法律障碍,也不应直接拒绝这项要求,至少应与民联州政府展开对话寻求管道。
郑文辉也表示,地方选举是在1965年遭国阵联邦政府废除,因此纳吉有责任恢复这项制度,确保选委会协助槟雪两州举办地方选举。
纳兹里“三头马车论”不逻辑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昨日已拒绝恢复地方选举,他认为将制造“三头马车”现象,因为若地方政府与州政府由不同政党控制,这将令管理变得困难,最终受苦的将是人民。因此,国阵奉行“胜利者得全部”的原则,以方便管理,也容易分配拨款。
对此,黄进发反驳说,若根据纳兹里的逻辑,就连州选举也应该废除。
“民主就是制造良性的政治竞争,地方选举也可以让选民拥有中期选举。”
郑文辉(左图)则回应说,这证明国阵领袖缺乏制衡与民主的概念,“更多的竞争可以催生更好的表象”。
“1965年之前我国已有地方议会选举,当时都没有这个问题,现在是2010年,为何就不能进行地方政府选举?这根本不合逻辑。”
州政府可走漏洞先选举后委任
此外,郑文辉也宣读良好施政联盟的声明,提醒卡立与林冠英,若选委会拒绝举办地方选举,州政府可以落实人民遴选程序(People-Oriented Selection Process),以先选举后委任的方式还政于民。
目前县市议员是由州政府委任,因此该联盟建议州政府自行举办选举,让选民投选准县市议员,之后再由州政府委任这些中选者为正式县市议员,此举就能绕过选委会与法律问题,而且可以在12个月内落实。
郑文辉透露,该联盟完成这项计划的研究,并向雪州民联政府提呈建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