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mk-logo
新闻
先后援紧急和限居法对付四少年<br>人权组织谴责政府侵害儿童权益
Mar 12, 2010 4:23 PM
更新: 8:25 AM

suaram 警方早前援引紧急法令扣留雪州士毛月4名青少年的做法引起社会一片的哗然,如今警方更对该4名青少年发出限制居留令。人权组织对此大感不满,更强烈谴责内政部这样侵害儿童权利的行径。

 

“人民之声”今天文告抨击内政部恣意而为,加入警方误用和滥用限制居留令的行列。因此,它要求政府立即撤销相关指示,立即和无条件释放4名青少年。

 它指出,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在3月11日援引《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向4名青少年发出限制居留令。

年纪仅介于11到18岁之间

这4名青少年是查根达兰(PS Jagendran,18岁)、古纳西兰(S Gunaseelan,16岁)、普巴纳丹(M Puspanathan,14岁)和拉古玛(V Rajkumar,11岁)。

他们被控涉嫌行为不当和拥有贼赃车,而于2009年12月21日在雪州士毛月遭加影警方逮捕。不过,警方非但没有就这些罪名起诉他们,相反地,通过所谓的“巡回延扣”伎俩,即不断更换警局并申请延长扣留,将4名青少年扣留。

后来,警方更在今年1月10日更援引紧急法令,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扣留这些青少年。

限制居留剥夺儿童教育权利

“人民之声”指控,警方在扣留期间都这4名青少年进行身体和精神虐待。

“更严重的事,这些被扣留者将在新的限制居留地面临创伤性经验和困难。他们自由行动、教育权利,以及跟家人共处的机会被剥夺。”

政府弃2001年儿童法不顾

“人民之声”强调,大马拥有《2001年儿童法令》,其中已涵盖和规范警方逮捕和扣留儿童的情况,因此警方没有理由使用紧急法令和限制居留法令来对付上述的4名青少年。

它也说明,政府已经签署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因此政府有义务保护和捍卫未成年者的权益。

“监禁未成年者并且让他们经历如此糟糕的待遇,政府已经严重侵犯儿童的权益。”

吁废不经审讯而扣留的法令

“人民之声”重申,政府必须废除允许不经审讯而扣留的法令,包括紧急法令、危险毒品法令和内安法令。

它也呼吁警方停止以同样的法令来重复逮捕嫌犯,尤其那些已取得人身保护令或者获得顾问团同意释放的人士;若有必要,就该以现存的刑事法令来提控他们。

它要政府停止使用紧急法令来逮捕未成年者,并尊重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人民之声”也希望警方停止援引紧急法令来逮捕任何人,并且立即释放现存的扣留人,或者将他们提控上法庭。


关注《当今大马》WhatsApp频道 随时接收新闻推送。

Unlocking Article
Unlocking Articl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