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拉胡丁石油税动议被驳回
掌握国油公函反驳海域限制 - 王德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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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税争议从吉兰丹州一直延烧至国会,回教党古邦阁亮区国会议员沙拉胡丁提呈紧急动议今日遭到驳回,但是他却进一步揭露,本身掌握一些新的有利证据,足以反驳首相纳吉提出的海域限制问题。
沙拉胡丁所指的新证据,就是一封国油在1978年9月16日致给登州政府财政部官员的公函。
信中指称,国油缴付给登州政府的款项是石油税金,而1979年缴付的石油税金估计是320万令吉。
“这些油田都是在3海里外……因此,油田是否在3海里之外的问题,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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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油合约未提海域问题
另外一个较早前已经公开的证据,则是国油和丹州大臣在1975年5月19日签署的合约。
“如果我们阅读整份合约,它并没有提到3海里的问题,它只是讲国油必须缴付石油税,却没有说海域内还是海域外。”
纳吉领导的中央政府是以丹州油田都离岸超过3海里为由,因此拒绝缴付石油税金给丹州政府。不过,为了抚平民怨,他们同意发放特别辅助金作为补偿,但这是由中央政府机构分配。
不过,民联并不接受国阵政府的说法,反称不管油田是不是在3海里之内,他们都有权获得石油税金。
动议被指不紧急遭否决
沙拉胡丁指出,由于他在上期国会结束后,获得这些新证据,因此他於3月10日援引议会常规第18(1)条文,再度提呈紧急动议要求辩论。
“议长指这份动议不紧急,因此被否决。”
他也承诺,民联将在辩论元首御词时,继续提出这项课题,并出示这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