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旗下的电检局已放宽尺度,允许同性恋电影在我国上映,但是内政部审查刊物的尺度还是异常保守。国内中文杂志《号外周刊》近期就因为配合旅美时事评论员欧阳文风的专栏文章,刊登著名同性恋电影《春光乍泄》的海报而惹祸,结果接获警告信。
《春光乍泄》是一部1997年上映并且引起轰动的香港同性恋电影,由著名导演王家卫所拍摄,演员是影帝梁朝伟和已故张国荣。其海报是梁朝伟和张国荣两人裸着上身,在地上相拥接吻。
据悉,内政部是数日前致函《号外周刊》,表明不满该周刊刊登这张海报,因此要求解释。
有关公函中也指责,有关海报鼓吹伤风化,会让公众感到恶心,并影响他们的情绪。
矛头只对准春光乍泄海报
今年4月19日出版的第475期《号外周刊》,是配合此前 “出柜”的欧阳文风的专栏“道非常道”题为“有什么问题?”的文章,评论近期电检局宣布允许同性恋电影上映做法,而刊登一些亚洲同性恋电影的海报照片。
除了《春光乍泄》海报之外,该周刊也刊登中文电影《霸王别姬》、《喜宴》、《蓝宇》、《自梳》,以及韩国电影《王的男人》的海报。这些都是亚洲近年来上映的同性恋电影。
不过内政部的矛头只是对准《春光乍泄》一张海报,相信是不满里面的“男男抱”。
不过,内政部此举令人纳闷,因为《春光乍泄》电影已经上映多年,国内媒体亦多次刊登其海报,唯独《号外周刊》这回受警告。
据悉,《号外周刊》去年第442期也曾因为刊登欧阳文风评论同性恋的文章,因此被内政部警告“触及社会敏感度”。不过欧阳文风在其他主流报章上发表多篇为同性恋正名的评论文章,却不曾接获内政部的来信警告。
首部同性恋电影年底上映
欧阳文风(左图)在4月19日撰文“有什么问题?”一文,欢迎我国电影院将在年底上映首个本地同性恋电影——《Dalam Botol》。这部电影是由新晋导演基尔拉曼导演,描述一对同性恋伴侣的悲剧。欧阳文风是为文欢迎这项开放趋势,认为这显示禁的文化不可取。
他也在文章中揭露,本身在《号外周刊》所撰写的另外一篇有关同性恋文章,曾经招来内政部的警告信,抨击“同性恋有违道德、伤风败德”。
“不过,现在可好了,国家电检局为同性恋解禁,本土也出产同性恋电影,我现在在《号外》提同性恋,应该不会有麻烦了。”
不料,这篇文章选用《春光乍泄》海报,却旋即再招来另一封警告信。
内政部:禁登同性恋海报
内政部可兰经经文和出版物管制小组秘书再顿(Zaitun Abd Samad)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以手头上缺乏相关资料为由,拒绝证实是否曾发出警告信给《号外周刊》。
不过她表示,国内媒体不能刊登任何有关同性恋电影海报,因为这是“违反法律”。
她也举例说,近期有一份杂志就刊登一幅裸体男尸的照片,虽然不是那么清晰,但是该部还是给予“劝告”。
以下是欧阳文风专栏文章全文:
不久前,国家电检局为同性恋“解禁”,突如其来,虽然有点令人惊讶,但不少人还是为这进步欢呼。毕竟这是什么时代了,我们还能用什么 理由反对同性恋?更何况同性恋无处不在,难道以为禁同性恋电影,同性恋就不存在?
后来,新闻报导本土第一部同性恋电影《Dalam Botol》即将在年底上映,而且还是导演基尔拉曼的处女作。这无疑是好消息,也足见早已有人“蓄势待发”,足见禁的文化实不可取。
不说你不知,我在《号外》写过一篇有关同性恋的评论,结果有关当局给《号外》捎来“警告信”。这封信我看过,都是在弹“同性恋有违道 德、伤风败俗”等老调牙的旧曲。有趣的是,我在报章写过十几篇有关同性恋的文章,从未遇过这种“麻烦”。有时,我的确为有关当局的双 重标准哭笑不得。
不过,现在可好了,国家电检局为同性恋解禁,本土也出产同性恋电影,我现在在《号外》提同性恋,应该不会有麻烦了。
其实,同性恋到底有什么问题,以致有不少人,特别是在半文明的社会,对同性恋如此咬牙切齿?这些人骂同性恋不道德,但同性恋如何不道 德,从来只字不提。他们说同性恋恶心,有人够说榴梿的味道恶心,是否因此我们就以为种榴梿、卖榴梿和吃榴梿的人不道德?
没有一个弱势团体比同性恋更弱势,以致许多同性恋者为了生存,必须掩饰真我。同性恋无处不在,各行各业各领域都有,在我国有不少名人和 政治人物也是同性恋,可是为了生存,必须自欺欺人。
按一般社会学统计,同性恋者占社会人口10%。如果你的公司有100名员工,大概有10人是同性恋者;如果你的家族有100人,大 概有10人是同性恋者,但你到底认识多少同性恋者?
一直以来,社会不断打压同性恋者,企图为其消音,以为只要不提不问不 说,就等于没有同性恋,结果导致许多人对同性恋无知,包括一些新闻从业员在报导同性恋课题时,为了“自保”,必须在文末加 上一句“我不是鼓吹同性恋”。同性恋无关做与不做,而是“是”或“不是”,如果你不是,不论别人怎么吹也吹不起。
我还听过有人说:“我不认为同性恋有违道德,但我不赞成同性恋”。这句话其实非常莫名其妙,第一,如果同性恋与道德无关,为什么 “不赞成”?第二,什么叫“我不赞成同性恋”?我怀疑他是否到底知道什么是同性恋,否则怎么会用“赞成”两个字?有人会说“我不赞成 女人”、“我不赞成男人”吗?有人爱男人,有人爱女人,这是性取向,我们凭什么不赞成别人的性取向?就有如有人是男人,有人是女人,这 是性别,我们凭什么不赞成别人的性别?
社会千方百计打压同性恋,不允许同性恋者自辩,禁止客观谈论同性恋,纯粹是为了把同性恋塑造为 一种沉默、静态、在大多数人的权力下俯首称臣的对像。他们以为他们优于同性恋者是一个不争之事实,他们认为他们比同性恋者 更了解同性恋,以为他们可以拯救和改造同性恋者。
同性恋做为一个性取向,没有问题,不需要拯救;真正需要拯救与改造的,是一个欺压异己和歧视少数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