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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组织抗议内安令五十年<br>八月一日八州联手办烛光会
Jul 30, 2010 4:21 PM
更新: 9:18 AM

isa internal security act vigil 050108 马来西亚内安法令压制马来西亚人民人权将近50年。为了抗议这项允许政府不经审判进行扣留的恶法,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和人民之声(Suaram)两个非政府组织决定在8月1日,一口气在9个地点横跨8个州属,齐声举行抗议烛光晚会。

这些州属包括雪兰莪、槟城、霹雳、吉打、吉兰丹、森美兰、砂拉越和沙巴,其中砂州古晋和诗巫两地都同步举行烛光会。

此外,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也将在全国各地分发反内安令传单。

受威胁就会援引内安法镇压

NONE 另一方面,人民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右图)重申公正党的立场,即坚持要求废除内安令。

他在今天文告遗憾政府无意和拖延废除这项法令,并且直指纳吉政府拒绝废除内安令是为了让自己有更大的选择。

“一旦巫统政治利益受到威胁,首相纳吉将毫不犹豫援引内安法令来进行镇压。”

延续贪腐和掩盖滥权的武器

蔡添强说明,在内安令获得国会通过之前,时任首相的东姑阿都拉曼向国会保证内安令不会用于钳制在宪法范围活动的异议者。

“但是在该法令通过以后,来自不同政治源流的活跃分子却成为了这项恶法的受害者。”

“这项恶法已成为国阵政权延续贪腐,掩盖滥权的方便武器。它也是一种用以在马来西亚人民心中设置恐惧文化的工具。”

内安令被扣者备受折磨虐待

他指出,除了未审扣留之外,内安法也成为政府虐待折磨被扣留人的“执照”。

蔡添强强调,内安令不但违法国际人权原则,违反民主精神,更是与所有的宗教价值相互抵触,因此应该加以全面废除。

允修法但不放弃未审讯扣留

马来西亚于1960年7月30日结束紧急状态后,国会在同年8月1日通过内安法令,宣称要用它来对付共产党的威胁。

内安令首先允许内政部长在没有扣留令和审讯的情况下,逮捕和扣留任何被怀疑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士长达60天,并且在之后,无限次发出两年的延长扣留指令。

内政部虽然最近面临强大舆论,但它仍拒绝全面废除该恶法,只宣布进行修改,而修改的内容也仅限扣留期限,毫未触及备受诟病的“未经审讯扣留”作业。

以下是烛光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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