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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才呈证总检署有何居心?<br>赵明福家属发现“字条”疑点多
Aug 12, 2010 2:22 PM
更新: 8:27 AM

针对总检察署在验尸庭审讯将进入尾声才提呈新的重要证据一事,赵明福家属今日发布文告表示感到“非常不满,愤怒,震惊,及失望”,并不接受总检察属没隐瞒证据辩解,更质疑这个突然出现的“字条”的字体及内容非常可疑,更促请政府出钱聘请字迹专家辨认字条上的字迹是否赵明福真迹。

无视赵家家属的悲痛

赵家质疑总检察署为何收藏有关证据1年之久,却一直未把这项所谓的证据提呈上验尸庭,并质问总检察署的所做所为到底居心何在?

“总检察署隐藏了证据如此之久,谁该为此事负责?”

“总检察署无视我们家属的悲痛,一年来为验尸庭而长期的两地奔波; 他们甚至企图将我们家属送去进行精神检验,总检察署究竟将身为家属的我们置于何地?如要验尸庭重新开审,试问我们家属如何承受得起如此的煎熬?总检察署是否在故意阻止我们家属继续我们的正常生活?”

总检署为何改变初衷?

针对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各媒体上为自己隐藏证据的行为所作出的辩护,赵家家属也无法接受。

总检察署承认它是在去年10月7日,即是明福去世约两个月后,即收到阿末纳兹的通知谓发现所谓的“遗书”,但却一直未把有关证据提呈上验尸庭。它狡辩这是因为:

(一)总检察署指没有明福的笔记验证,而导致这项证物被拖延一年才呈堂。试问过去一整年无论是赵家家属或代表律师都有出席验尸庭审讯,为何总检察署不寻求他们的协助,而选择苦等?这根本只是总检察署推卸责任的借口!

(二)总检察署也在前日的文告中表示该证物在被发现后,已在去年10月9日和20日送往各相关的单位作出检验。这个说明证实总检察署指没有明福的笔迹验证,而导致这项证物被拖延一年的理由,全是一篇谎言。

(三)总检察长阿都干尼针对该证物的研究报告指出,

i)该证物是以中文书写,缺乏样本相比的情况下,不能确定该项证据的类型;

ii)该证物是在明福死后2个月发现的,因此在调查结果和有效性等各方面的因素造成许多的疑问。

基于以上原因阿都干尼当时决定不呈交该证据上法庭。因此赵家质疑总检察署在此时决定呈交该证据上法庭的动机是什么??是什么让他们改变初衷?

(四)雪州总警长卡立表示,在去年10月,调查此案的警员在发现该证物时有作出呈报,因此赵家家属质疑为何其报案书没有下文?

(五) 针对 《新海峡时报》也报道说雪州警方承认这名查案官有所“疏忽”,并辩称由于该名查案官是马来人,所以才不了解字条上所写的中文字。赵家家属质疑是不是所有查案官都能把“看不懂”作为理由,免于因犯上疏忽罪名而受罚?还是这个疏忽是人为的,看不懂证据只是一种掩饰!

针对总总检察署有如此查案的手法,赵家家属感到非常失望,更对司法被如此玩弄,却没人须负起责任,感到彻底不公。

仅是“字条”不是“遗书”

赵家家属仅认为有关证物是个“字条”,不是“遗书”。这个突然出现的“字条"真实性非常可疑,更证实了明福不可能自杀。我们发现其中有多项的疑点包括字体和内容!首先,“字条"的中英文字迹跟明福过去的书写有明显的差别,其次,“字条”上的签名跟明福过往的签名也明显不同。

赵家家属已经把一些文件交给律师,以寻求字迹专家的鉴定,并促请政府出钱聘请字迹专家因为这命案涉及公众利益。

赵家家属强调并提出疑问:(一)这个“字条”的真实性非常重要,不可轻易掩盖!(二)这个“字条”是谁写的?(三)这个“字条”何时写的?(四)这个“字条”是什么情况下写的?(五)写这个“字条”的动机是什么?(六)为何一年后才呈上庭?

下周全民挺明福三语论坛

此外全民挺明福运动与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将在8月16日(下周一)傍晚7点半于隆雪华堂楼上讲堂主办全民挺明福三语论坛,题目为“明福冤案一年:人民怎么说?”。主讲人包括赵明福的妹妹赵丽兰、资深评论人李万千、部落客与社运份子哈里斯伊布拉欣以及全民挺明福运动协调员庄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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