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人权党筹委会总秘书乌达雅古玛成功起诉政府和警方於7年前非法逮捕与扣留,获得14万5000令吉的赔偿。
根据法官罗希拉(Rosilah Yop)於7月29日的裁决书,乌达雅古玛将获得5万5000令吉的严重损害赔偿、5万令吉的不法逮捕赔偿,以及4万令吉的惩戒性赔偿,以及每年8%的利息。
这名律师是起诉政府、警方和11名警官,於2003年1月16日在雪邦推事庭上非法逮捕与扣留他。
被指遭警方强迫脱光衣服
他当时被指於验尸庭上刑事恐吓一名首席警长,因此遭警方逮捕和提控,面对高达7年的监禁。
他也指控,本身在雪邦警察局扣留期间,遭警方强迫脱光衣服。
扣留所死亡者的精神胜利
乌达雅古玛表示,本身并不后悔,因为经过此事之后,警方扣留所死亡案件和警方枪毙案已经减少了90至95%。
“虽然这宗诉讼的赔偿不多,但这是一个对正义与所有在警方扣留所死亡者的精神胜利。”
代表政府和警方的高级联邦律师祖林(Zureen Elina Mohd Dom)和莱拉瓦蒂(Lailawati Ali),已在8月26日提出上诉。
不过,由于当局并未申请展缓执行庭令,因此乌达雅律师马诺哈兰表示,他们要求辩方在这过度期间先支付赔偿,直到上诉案审讯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