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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原住民教堂遭非法拆除<br>高庭判决政府败诉必须赔偿
Sep 23, 2010 5:55 PM
更新: 10:10 AM

就在吉兰丹传出当局勒令原住民拆除基督教堂之际,马来半岛南部的柔佛原住民昨天则成功通过司法诉讼讨回公道,迫使政府必须为它在2005年非法拆除他们的基督小教堂作出赔偿。

不过,由于法庭仍需进行评估,因此未决定赔偿数额。原诉人宣称他们在2003年用了3个月时间,并且耗资4万令吉来建造小教堂。

本案的两名起诉人是卡利巴仄(Khalip Bachik)和克拉拉(Kelah bin Lah),他们是居住在柔佛瓜拉马西(Kuala Masai)的海原住民。

他们把当时涉及强拆教堂事件的柔佛土地及矿物总裁、新山市议会和原住民事务部列为答辩人。

获允搬迁可兴建小教堂

demolished church in johor 201205 church before demolition 卡利巴仄和克拉拉是原住民基督教会(Orang Asli Christian Congregation)的信徒,原本居住在史都拉勿(Stulang Laut)原住民甘榜。

他们在1993年接到新山市议会的指示,搬迁到现在的瓜拉马西原住民甘榜,因为原有的土地将推行发展计划。

两名起诉人宣称,原住民事务部总裁当时答应他们,他们可以在新址兴建小教堂。因此他们在2003年完成搬迁后,就着手盖教堂(上图)。

拆除过程没有出示庭令

demolished church in johor 201205 demolished church 唯当局于2005年12月15日,圣诞节前的10天,在没有出示任何的庭令证明小教堂坐落在政府土地上的情况下,强硬将他们的小教堂拆除(左图)。如此一来,他们把案件带上法庭讨公道。

他们也援引过去的沙龚达西(Sagong Tasi)案例作为他们了论据,其中政府强硬拆除原住民的房子的动作被判非法,因此必须赔偿原住民650万令吉。

法官:无权闯入和拆除

高庭法官查齐亚卡欣(Zakiah Kassim)今天判决表示,答辩人没有权力闯入原诉人的土地,也没有权力拆除答辩人的小教堂。

当局早在2000年已决定把该土地列为原住民土地,却迟迟未完成宪报的程序。

不过,查齐亚表示,虽然当局并未把相关土地宪报为原住民土地,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给予答辩人的有利立足点。

律师:不知政府上诉否

原住民事务部和新山土地管理单位过去驳回了瓜拉马西原住民要求兴建小教堂的申请;它们提供的理由是该土地属于政府,因此这些原住民没有权力那样做。

原诉人律师史蒂芬缇鲁(Steven N Thiru)表示,他们目前仍不确定答辩人是否会针对今天判决进行上诉。

瓜拉马西原住民甘榜目前共有20户家庭,其中8户信奉基督教。

原住民关怀中心(Center for Orang Asli Concerns)在9月17日 揭露 ,原住民事务部阻挠吉兰丹话望生(Gua Musang)原住民基督教堂的兴建工程。而类似的事情,在半岛已有超过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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