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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林连玉基金为非法组织<br>兴汉社促查是否涉及欺诈案
Nov 23, 2010 2:59 PM
更新: 7:04 AM

董总与林连玉基金的矛盾尚未化解,远在怡保的马来西亚兴汉社却插上一脚,其顾问岑启铭今日在怡保报案,举报《林连玉基金》为一个非法组织,并声称发觉一些不负责任的份子利用《林连玉基金》名堂筹款,因此要求警方彻查这类活动是否涉及欺诈或欺骗的犯罪行为。

岑启铭是在今日前往怡保中央警局报案,并向媒体发表文告。他指出, “林连玉”三个字近年来已被一小撮不负责任的人士利用,而报案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求警方协助制止“林连玉”三个字继续被利用或滥用,以还林连玉一个清白,让他永远安息,不要让他死后反而成为争论性人物。

“我们重申,林连玉是公认的华教斗士,没有人会反对林连玉。我们感到痛心和无法容忍的是:“林连玉”三个字近年来已被一小撮不负责任的人士利用,”

“至于已被误导而捐助“林连玉基金”的捐款人是否要要求退回他们的捐款,以及被误导成为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各地联络委员会成员的人士是否要辞职或退出,我们完全尊重有关人士的意愿。”

岑启铭也在文告末端表示,由于有关事件已向警方报案,完全交由警方处理,不想在现阶段回答媒体的任何提问。

岑启铭报案号码是:Dang Wangi Report: 42128-10,其报案内容的华文译文如下:

“我们要举报一个中文名称为 《林连玉基金》的非法团体,以设立《林连玉纪念馆》为名,在全国各地向华人社会特别是热爱华教的人士发动捐款,数额已高达四百万令吉。

我们发觉,这个非法团体的地址是:321-D, Lorong T.A.R. Kanan Satu,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50300 Kuala Lumpur,这个地址也是另一家名为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Co. No. 340615-V) 公司的营运地址。

我们也发觉,一些不负责任的份子利用这个非法的《林连玉基金》名堂所筹获的捐款,都进入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 户口。

我们要求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这类活动是否涉及欺诈或欺骗的犯罪行为。

这就是我们的报案。”

针对岑启铭的报案,林连玉基金执行长姚丽芳在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即时的反应是好气又好笑,无话可说,“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一直紧咬着我们不放。就让他去报案吧,我们看了再处理。”

她表示要向林连玉基金理事反映后,才作出正式的回应,并建议媒体浏览林连玉基金会网站的 “历史与现况对话录” 以了解实情。

遭政府干预耗费9年注册

根据林连玉基金网站的介绍,在华教斗士林连玉于1985 年12月18日溘然长逝后,为了纪念他及发扬他的精神、贯彻他的理想,以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为首的十五个华人社团设立了“林连玉基金委员会”(简称林连玉基金),并交由教总托管。

15华团于1985年12月28日成立了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后,委托当时董总法律顾 问饶仁毅律师申请注册,不过基于林连玉的名字被当局视为敏感性字眼,多年努力不果,最后改以林连玉先生英文名字缩写“LLG”提出申请,终于在1995年以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的名义获准注册。至于中文名字“林连玉基金”,因已沿用近十年,为大众所熟悉,且与政府的注册条件无关,所以就保留。

该网站强调,林连玉基金的争取注册,前后花费了9年时间,与当年华总申请注册被拖8年一样,追根究底是政府干预民间结社自由的结果。

至于林连玉基金为什么是以非营利有限公司(Berhad)形式注册?该网站解释,林连玉基金申请注册屡次不成时,华社资料研究中心(1993年)和董教总教育 中心(1994年)皆成功以非营利有限公司形式获得注册成立,因此林连玉基金委员会于1994年4月2日第十八次会议上决定参考这两个机构的做法提出申请,当时出席会议者包括已故教总主席沈慕羽、前教总副主席陆庭谕以及现任董总主席叶新田等。

截至2010年10月24日,林连玉纪念馆建设基金总共筹获4百万令吉,由于觅地困难,这笔专款至今仍原封不动。网站强调,林连玉基金运作经费与纪念馆专款是两笔不同款项,账目皆经过专业会计公司审查并提呈公司注册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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