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兴汉社顾问岑启铭日前发表文告及报案,表示他有捐出300令吉给2008年《动地吟》演出工委会以筹募林连玉纪念馆事,该工委会今日澄清,岑氏根本没有捐过任何款项予该项活动。
2008年《动地吟》工委会负责人经过查证,证实岑启铭所谓的捐款纯属捏造,子虚乌有。当年动地吟演出工委会所发出的征信录,以及工委会通过的财务报表都是一清二楚的,列明所有捐款人的金额,支票列号,经手人,收据号码等等,唯独没有岑启铭先生的大名。
《动地吟》演出工委会文告声明,如果岑氏是有捐款300令吉的话,演出当天所发的征信录中没有其大名,为什么没有立即投诉?而为什么没有向当局或当事人索取收据?为什么在两年多之后才“恍然发现”而制造谎言来攻击林连玉基金?
《动地吟》演出工委会总务廖永立指出,当时身为联办单位兴汉社的代表岑启铭和岑卓能,当时在活动期间和事后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反而选择在两年后提出混淆视听的言论,令人感到非常遗憾。
该工委会主席和总务为了维护联办团体的声誉,将于2011年1月2日(星期日)下午3点,假学乐书苑一楼开会商讨以上事件及应对之策。该项会议,除了希望各联办团体和工委能踊跃出席,也希望当时身为联办单位的代表岑启铭和岑卓能先生也能准时出席。
岑启铭报案指廖永立没交收据
另一方面,岑启铭也以私人身份向怡保警局报案,指《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的代表廖永立,在2008年8月收了他现金300令吉捐款成为“动地吟”在怡保演出的剪彩人之一后,至今都没有将正式收据交给他。
岑启铭是在廖永立于今日较早时向媒体发表,指他没有捐过款项给该项活动后,于傍晚报警,证明他当时的确有捐出现款300令吉,剪彩后还获赠锦旗一面留念。他对廖永立及《LLG 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如此对待捐款人的现金捐款,表示震惊,并认为,不管情况如何,廖永立的责任就是将正式收据交给他,而绝不得以为什么没有向他索取而推诿责任。
岑启铭的报案号码为 Pekan Bahru/005738/10。 他在报案中说,他在2008年8月16日或前几天,将现金300令吉的捐款交给廖永立,并受邀成为在2008年8月16日在怡保演出的“动地吟”剪彩人之一。但时至今日,廖永立或《LLG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都没有把正式收据交给他,虽然这是廖永立的责任。他感觉受骗,因此,作出这项投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