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mk-logo
新闻
全民挺明福不要跛脚皇委会<br>推荐七贤达任委员调查死因
Jan 8, 2011 7:34 PM
更新: Jan 9, 2011 3:14 AM

针对首相纳吉宣布皇家委员会不会调查赵明福的死因,仅会调查反贪会调查过程是否违反人权,“全民挺明福”运动今日表达强烈不满,表明他们“不要跛脚皇委会”!

NONE “全民挺明福”协调员庄国雄(左图中)发表文告认为,皇委会的调查权限应该涵盖以下四大范围:

一、彻查赵明福的死因,特别是颈项伤痕的来源;

二、反贪污委员会的严苛盘问:例如,历时11小时的盘问,直至清晨;

三、追究为赵明福死亡负起责任的相关个人或单位,厘清各方面须负起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四、案件涉及反贪污委员会,必须彻查过往案例,揪出可能的制度性不法行径,例如是否涉及不当的刑求与逼供手段。

庄国雄也批评,纳吉迳自对外宣布即将成立皇委会,而未事先谨慎咨询赵家、律师公会与人权团体等公民组织,显得过于仓促,缺乏诚意,恐将令人怀疑皇委会的独立性与公信力。

因此,他呼吁,纳吉应该展现还原案件真相的勇气,立即召集公民组织与赵家,咨询各方意见,并成立独立的遴选委员会,慎重地选拔皇委会的成员,以便取信予全民。

人选包括陈炘铠慕沙希淡

他们更推荐7名深具相关经验和具有诚信的人选作为政府的参考,以出任皇委会委员。

NONE 这7人分别是前律师公会主席兼全国人权协会主席拉惹阿兹、前上诉庭法官陈炘铠、前总警长韩聂夫、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妇女力量组织总监艾琳费德南斯,以及前副首相兼人权委员会主席慕沙希淡(左图)。

“担任皇委会委员者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经验,例如曾参与人权、法政、非政府组织工作,其表现标青,信守诚信,刚正不阿,有着优良的捍卫人权记录。”

“全名挺明福认为,遴选皇委会委员应有独立和透明的程序,必须纳入赵家代表、律师公会、雪州政府及人权组织代表,以充分咨询各方观点,增强其公信力。”

法律未限制皇委会查死因

庄国雄赞同赵家代表律师哥宾星的观点,指纳吉不应以不实的托词拒绝让皇委会调查赵明福案死因,现有法律框架并不限制皇委会调查死因,一切端赖纳吉的诚意,若再推搪,则不禁使人怀疑政府解决悬案的决心,势必引发更大的质疑。

“不能有跛脚的皇委会,因此必须确保其拥有宽广的权限,彻底地查出真相。”

他表示,皇委会的报告最终也必须无条件地公布一切相关的调查资料,公开予公众检验,清除社会的疑虑。

总检察署应指示重查疑点

庄国雄也强调,验尸庭审讯暴露了查案官不专业甚至低劣的办案手法,总检察长应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39(2)条文所赋予的权力,指示警方重开档案,调查赵明福命案的种种疑点。

“所谓疑点指的是:死者颈项的坠楼前伤势、反贪污委员会的口供不一、未从他杀角度调查案件、可疑字条留待一年多才呈堂、反贪污委员会释放死者时间及物品并未还予当事人、坠楼事发时反贪污委员会大厦神秘关闭一小时多。”

 “此前查案官具预设偏见的手法,想当然地偏重自杀角度查案,因此应该予以重新检讨。”

明福案是法治正义试金石

他指出,赵明福案事关个体生命尊严与人权,攸关国家政治体制正义,而且其案发地点乃是国家清除舞弊之重要机关,若政府不追究其具体责任,任由案件悬置,恐将成为最大体制丑闻,令法治荡然无存,纳吉政府也将永背负历史污名。

“全名挺明福呼吁纳吉悬崖勒马,撤回原有决定,赋予皇委会完整和广泛地权限,全盘地调查赵明福死亡真相以及彻查反贪污委员会是否涉及违反人权等不法。最终,这将有利于树立政府立志维护人权的标杆,阻赫执法者滥权,清除刑求逼供等不法手段。”

 

“赵明福案是法治与正义的试金石,政府应该以此案为分水岭,追究一切不法,彻查相关人士或单位的刑责,让正义昭示天下,让马来西亚人民告别践踏人权的阴影。”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