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上门逮捕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领袖,并以参与“非法组织”的罪名提控5人。
警方是援引199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将5名男子提控上士拉央地庭,罪名是参与兴权会的“非法组织”。
兴权会转型成为人权党
兴权会曾于2007年在吉隆坡成功发动万人大集会而一举成名,结果导致政府在2007年12月援引内安法令扣留5名兴权会领袖,并于2008年10月15日进一步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宣布兴权会是一个触犯法律的非法组织。
当时的内政部长赛哈密宣布,兴权会被利用充作危害公众安宁与国家安全的活动,因此即日起在宪报上宣布兴权会是一个非法组织。
不过,自从兴权会内部闹分裂之后,其“人民力量”已渐渐式微,目前正转型成为人权党,唯申请注册尚未获得批准。
乌达雅是五人代表律师
今日被控的5人,分别是人权党筹委会宣传主任再也达斯(S Jayathas)、人权党副主席淡米尔瑟万( K. Tamil Selvam)、纳瓦克里斯纳(K. Navakrishna)、柏里三美(T. Periasamy)和罗斯纳劳勿(S. Loshna Rau)。
他们五人被控于2月13日在万挠怡保路的邓普勒山犯下上述罪行。
此外,罗斯纳劳勿也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下被控,涉嫌在当时妨碍公务人员工作。
此案检控官是里达阿达( Ridha Abdah Subri),而5名被告的律师则是乌达雅古玛。
警方上门递逮捕令抓人
另一方面,再也达斯透露,警方是于今午12点45分,到淡米尔瑟万位于万挠的住家将之逮捕,并带往士拉央警区总部盘问。
“3辆警车停在他家门口,当时他和妻儿都在家里,然后警方上门递交逮捕令。”
在下午3点15分,再也达斯本身也在孟沙的人权党总部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