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者阿都阿兹巴里今日对马来右翼团体土著权威组织和该组织最著名的支持者马哈迪左右开弓,他先是炮轰前者炒作马来人特权受到威胁的言论“危言耸听”,同时也批判这名前首相质疑华淡小的言论已抵触宪法及违反煽动法令。
他表示,宪法已阐明特定条款需要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同意才能修改,比如第152条款关于马来文的规定,以及第153条款对马来人特权的保障。
“就算获得国会100%的同意,这些条款也不能擅自修改。”
“因此,对我而言,土权组织提出的要求是不合逻辑,因为宪法已经明文规定。”
宪法保障其他种族母语权利
阿都阿兹巴里(左图)接着话锋一转,批评前首相马哈迪在部落格质疑华淡小的言论已经违法,因为宪法同样保证其他种族的母语权利。
“马哈迪可以被捕,然后在煽动法令下被控,因为他质疑第152条款所保障的华淡小地位。”
“第152条款说明马来语是国语,但是政府也可以资助其他语言的学校。”
他认为,有关条款是好的,因为它将确保种族和宗教课题不会卷入政治,成为政治争议。
可自行决定宗教和风俗事务
身为国际回教大学法律系教授的阿都阿兹,今天是在雪州经济顾问办公室举行的经济讲座上演讲后,在问答环节上如此表示。
针对一名出席者询问,在君主立宪制度下,州统治者是否必须根据大臣的意见来行使否决权,包括否决国会对宪法特定条款的修改。阿都阿兹巴里回答说,君主立宪制度不意味着统治者一定要根据大臣的意见行使否决权,相反必须视乎宪法规定,究竟哪一些事项是他有权自行作出决定,而哪一些事项必须听取大臣的劝告。
“在大马的环境下,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咨询大臣,比如宗教和文化风俗事务。”
大马更像一党制没宪法国家
阿都阿兹巴里之前也在讲座上发表“联邦主义:分配国家财富的正义”为题的演讲。他认为,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和东马两州元首拥有否决权,其实在纸面上保障了我国的联邦制度,不过他也点出,事实并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国政府制度其实是向中央政府倾斜。
“在纸面上,联邦主义的精神和概念是如此的稳固,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印象却似乎显示我国是一个没有宪法的一党制国家,更何况是奉行联邦主义。”
“况且,在许多事务方面,中央集权国家如英国也比我们更像是联邦制度的国家。”
他认为,我国无法良好奉行联邦制度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勇敢和自由的法庭。
“其中一个会发生此事的原因就是法官是由中央委任。各州在过程中虽有一定的空间,但是这往往没有太大的效果。”
改变政治才能恢复联邦制度
阿都阿兹巴里表示,如果我国要解决中央政府权力凌驾于州政府的问题,那么他们就必须从长期着手,包括各州重新谈判宪法条款和拨款分配,以及成立委员会进行修改。
不过,他也指出,只有进行短期改革才来带来长期的改变。
“短期的解决方案就是改变我国的政治地貌。”
安华不满民联州属受到歧视
另一方面,身兼雪州经济顾问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右图)也控诉,中央政府在拨款给州政府方面歧视民联四州政府,其中雪州虽然每年给中央政府提供的税收高达160亿令吉,但中央央政府给予它的拨款,却只有区区4亿令吉,即总拨款的2.9%。
他直指该拨款额“太小了,不合理”。
“宪法所保证的州政府权利已经逐渐萎缩,不只是沙巴和砂拉越,民联州政府页面对一样的问题。”
他指出,在民联执政雪州以前,该州获得拨款的数目却是如今的数倍,而槟州也面对同样的问题。
各州需求拨款非关政治因素
他表示,他了解中央政府必须从较富裕的州属获得更高税收后,拨款给较贫穷的州属,帮助该州的发展,但2.9巴仙拨款的对比实在太不合理。
他说,中央政府给予州政府的拨款比例,必须要有合理的根据,即视该州的需求而定,不能纯粹根据政治因素。
“民联(执政)的州属2.9巴仙;巫统国阵(执政)的州属20巴仙,这没有根据。”
他更敦促中央政府设立机制,管理那些资金,以确保这笔拨款更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