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砂州副主席的张守江(左图)表示,他起诉公正党浮罗岸州议员黄锦河的案件,将不会影响行动党和公正党的议席谈判,原因是这起官司纯粹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私事,与党的政策无关。
他说,起诉黄锦河有关毁谤他的言论是之前黄锦河在公开场合并在报章上指责他“忘恩负义”和“背信弃义”。 黄氏更含沙射影的指责他是“伪君子”。
诽谤指责无关政治立场
张守江指出,“忘恩负义”、“背信弃义”和“伪君子”这些都是对一个人人身攻击的言论和非常具毁谤性的指责。跟公正党或行动党的政治立场和政策无关。
他强调,这纯粹是黄锦河个人对他所做出的毫无根据的毁谤。 既然这与两党的政策无关,它将不会影响行动党和公正党两党之间的合作。 因为公正党也不会允许他们的党员去胡乱毁谤别人。
张守江透露,他昨日才和公正党的一些中央领袖在吉隆坡会面。他们也表示不认同黄锦河这种胡乱毁谤他人的作风。
“社会正议是为所有被冤枉的人平反、讨回清白。不是任何人民代表可以恶意去破坏别人。”
他强调,最重要的是,黄锦河在公开场合和报章上对其做出如此严重的人格攻击和毁谤,但是到了法庭,却完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指责。
赔款挽救正义天大笑话
张守江强调,黄锦河(右图左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毁谤他,法庭也判决他必须赔偿,“现在黄锦河却指他付还法庭判决的赔款是挽救社会正义的义款。我认为是天大的笑话。”
“难道黄锦河的‘社会正义’就是他可以乱破坏别人的名誉,人家就不可以控告他上法庭?”
他质问,难道身为人民代议士就可以没有根据的胡乱对别人做出毁谤和做人身攻击? 难道就因为黄锦河是一位州议员,那他就可以胡乱毁谤别人,而被他毁谤的人就不可以向他索赔?
至于这笔赔偿将如何处理,张守江表示日后将做出适当的安排。
他相信,浮罗岸的选民在2006年投票给黄锦河时,并不是授权给他去胡乱毁谤他人,浮罗岸的选民们更不是授权给他去胡乱诬蔑行动党的领袖。
张守江最不能容忍的是,黄锦河在2008年全国大选时 跑到老远的泗里奎为独立人士龚晶晶站台,导至行动的侯选人以51票微差落败,直接影响选举成绩,帮助人联党赢得泗里街的国会议席。
“泗里奎是我的老家,黄氏竟然赶到那里攻击我,其居心之可恶,令人发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