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死因调查皇委会听证会今早续审,第25名证人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副主席苏克里(Mohd Shukri Abdul)指出,反贪会在调查政府机构时一般不会准备搜查令,其中原因在于受调查机构认为反贪会若亮出搜查令是粗暴的行为。
“如果反贪会官员向政府机构展示搜查令,是粗暴的(行为);他们较喜欢没有搜查令,因为(有的话)看来较粗暴。”
苏克里指出,反贪会在一些调查案件中会准备搜查令,惟于2009年7月15日赴雪州政府大厦时,却未准备搜查令。
若证人拒绝合作属于犯罪
苏克里也援引“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阐明,若证人在反贪会传召录口供拒绝配合,或者是不听从反贪会的指示交出文件等证物时,在该法令第30(10)条文下,属于一种罪刑。
这名从1984年加入反贪会大家庭的反贪会高官,今早受皇委会传召供证,以让皇委会更完整的了解反贪会的调查作业。
不过,由于苏克里不了解皇委会的盘诘内容,回答时显得紧张并数度修正及补充其答案,因此皇委会主席兼联邦法院法官冯正仁在给予提示后,谕令苏克里下周一(4月4日)再回来供证。
赋权反贪会搜查充公权力
苏克里也说,无论是之前的1997年反贪污法令及现在的2009年大马反贪委会法令,都赋权反贪会传召、调查证人,甚至搜查及充公的权力。
苏克里也强调,反贪会是以良好方式执行法令赋予它的权限。
苏克里在皇委会事务官阿旺阿马达副检察司再也引导下,这么供证指出。
冯正仁说,皇委会要了解反贪会的整体调查模式,包括传召证人前所需的事前准备功夫、盘诘证人程序及技术、对待证人方式,以及出了人命等紧急状况应负责的人士。
冯正仁指出,皇委会也希望苏克里能够提出在赵明福命案后,反贪会作出的改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