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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报捏造新闻遭槟议会禁足<br>巫统议员也不相信基督国报道

继吉打州议会禁足媒体后,槟州议会也接纳特权委员会建议,禁止《马来西亚前锋报》进入议会采访,以惩罚该报捏造槟首长林冠英私邸装修费超过150万令吉的新闻后,又拒绝出席听证会的做法。

NONE 另一方面,在槟首长林冠英及行政议员曹观友先后追问之下,槟州前副首长兼巫统直落巴巷州议员希尔米(左图)及浮罗勿洞州议员莫哈末法立,先后表明不相信前锋报争议性的“基督国”报道。

指林冠英私邸装修150万

在上一季槟州立法议无限期休会前,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临时动议,把报导林冠英私邸装修费超过150万令吉的前锋报,提交给特权委员会裁决是否捏造假新闻。

当时,被前锋报引述谈话的巫统柏玛当巴拉岸区州议员沙布丁,矢口否认曾发表上述言论。黄伟益则解释,临时动议不是要约束新闻自由,而是因为有关指控完全是无中生有。

判前锋报法令一千元不果

NONE 以议长阿都哈林(左图)为首的特权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第一次会议决定传召前锋报总编辑在第二次会议供证与辩护,唯后者在未给予理由下缺席。

由于槟州议会常规第117条文,允许议会援引国会常规诠释模糊之处,特权会一度考虑援引1952年国会(特权)法令或347法令第9条文,裁决《马来西亚前锋报》罚款1000令吉。

可是,州法律顾问却告知,国会(特权)法令仅针对国会上下议院,未在槟州议会生效。槟州议会常规第117条文,不可被解读赋权执行国会(特权)法令。

斥总编辑拒供证藐视议会

特权委员会唯有作了三项议决,第一、对前锋报在去年11月11日毁谤槟州政府,即首长的租屋维修费耗资150万令吉的做法表示遗憾。

第二、严厉谴责前锋报藐视议会,未遣派总编辑或代表供证。

第三、禁止前锋报在议会范围内采访,同时规定该报总编辑需为缺席供证一事道歉及在该报纠正报导。

槟州议会常规第12及13条,赋权议长允许或撤回某媒体的采访许可。柑仔园州议员佳日星昨日一度要求议长使用此权力,驱逐炒作“基督国”争议的前锋报。

辩称其他报章也炒作新闻

utusan malaysia, malaysia negara kristian 柑仔园州议员佳日星在辩论动议时敦促议会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法对付拒绝供证的前锋报总编辑,正如藐视法庭者可被监禁。

“我肯定他们不会道歉,自2008年3月改朝换代后,他们就诬赖首长说要废除新经济政策,从那一刻开始就不曾停止。”

希尔米则辩护说,其实除了前锋报,其它的媒体也一样会为了销量而炒作新闻。

但佳日星反驳,有别于其它媒体,前锋报是在种族化及渲染课题,身为持股者的巫统必须采取对付行动。

班台惹雅州议员沈志勤则揶揄说,前锋报在炒作新闻后,销量似乎不升反降。

两巫统议员遭到连番追问

另一方面,曹观友也质问希尔米,巫统是否准备出售股份,抑或或任由该报胡作非为报导类似“基督国”的新闻。结果希尔米不得不站起来回应,本身也不相信基督徒密谋建立基督国的报导。

在曹观友赞扬希尔米坦诚说真话后,林冠英趁机要求另外一名在议会内的巫统议员莫哈末法立表态。

在数次追问下,莫哈末法立也表态自己不相信有关的报道。

议长:道歉即可重返议会

NONE 在禁足前锋报的提案通过后,身处议会大厅的前锋报记者也自动起身,离开州议会(左图)。

议长阿都哈林早前表示,由于前锋报捏造新闻及拒绝出席听证会,因此为了彰显州议会尊严,议会只好接纳特委会的建议,禁止该报采访议会以示惩罚。

“你们(媒体)可能不喜欢,也觉得禁足没有用。但这是没有办法下的决定,因为他们实在太过分了。”

但他表示不会“赶尽杀绝”,一旦前锋报作出道歉,该报记者就可重新踏入议会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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