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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内政部长宣布非法组织<br>净选盟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
Jul 8, 2011 12:09 PM
更新: 5:16 AM

下午1点更新

距离大集会只剩不到24小时的时间,净选盟2.0今日正式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对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宣布该联盟为非法组织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核。

NONE 净选盟2.0是今日早上在吉隆坡高庭主簿处,入禀46页的法庭文件。

他们以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左图)为首的指导委员会14名成员作为代表,并点名内政部长、总警长,以及大马政府作为答辩人。

他们要求高庭撤销希山慕丁本月初宣布净选盟2.0为非法组织的指令,并还回所有净选盟相关的物品。

他们也要求高庭发出庭令,禁止内政部长和警方进入和搜查净选盟2.0的办公室。

未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净选盟2.0指出,希山慕丁的决定是非法,因为有关决定已经抵触每个大马人的宪赋权利,而且净选盟2.0并未进行危害大马国家安全和公众秩序的活动。

因此,该联盟也表示,希山慕丁提出的三个查禁理由并不成立。

“净选盟2.0一直坚持其目的是和平地进行选举制度改革。”

“我们通过人民集会对选委会操守进行合法的批评,并要求进行法律改革,确保公平与和平的选举,并不会危害大马安全。相反,这是民主程序的关键部分,并且符合公众利益,因为它符合负责任、透明度和法治。”

提出三大理由查禁净选盟

NONE 希山慕丁(右图)是在7月2日提出三大理由,宣布净选盟2.0自7月1日起列为非法组织。

这三大理由分别是:

(一)积极活动,引发我国各族人民的担忧;

(二)派发特定传单以煽动人民推翻政府;

(三)其活动已经对国家形象带来伤害,不只威胁和动摇社会秩序、安全、经济繁荣和国家主权,甚至也影响多元种族社会的和谐。

内政部长拥有“隐藏目的”

针对希山慕丁指责他们派发传单煽动人民推翻政府,净选盟也澄清,他们只是派发传单要求选举改革,以及点出政府的错误,要求纠正,并不属于煽动。

他们指责,第一答辩人即内政部长正利用其法定权力,来达到“隐藏的目的”,而不是要保护公众秩序,因此内政部长已经具有恶意,并且不符合1966年社团法令,以及联邦宪法。

“既然社团法令第5条文的先决条件都已经不符合,因此第一答辩人没有权力来作出这项决定。”

其实是他人威胁公共秩序

净选盟2.0也表示,这项决定是不合理,因为他们并没有考虑相关的因素,相反只是把矛头指向净选盟在7月9日举行的大集会。

他们说,尽管净选盟2.0已经尝试和警方合作举行和平的机会,但是答辩人却从来没有始终如一运用他们在宪法下的权力,而且在作出决定前也没有听取他们的意见。

“在一个地方举行大型集会,其实是警方必须在1967年第21(1)条文下处理的事情,他们必须平衡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想要进行本身合法事务的人的权利。”

“所谓对公共秩序的威胁其实是由其他方面作出,而非是净选盟2.0,但是答辩人们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对付其他方面。”

希山错禁净选盟2.0前身

他们强调,净选盟2.0自从2010年11月就开始活动,并且和选委会与警方举行各种会议,因此他们有合理预期净选盟2.0是一个合法组织。

他们也挑出技术问题,指希山慕丁发出的禁令其实是针对“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简称净选盟),也就是净选盟2.0的前身。

净选盟是由82个政党和公民组织合租的选举改革联盟,相反净选盟2.0是在2008年大选后才成立,并且已经去除了政党成员,相反完全是由公民社会组成。

“这个称为净选盟2.0的运动和之前净选盟的运动是完全不同,原本的净选盟已经不存在。”

“因此,根据法律,这个决定完全不能限制净选盟2.0的活动或宣布非法,所以第一答辩人根据有关指令宣布净选盟2.0非法的决定,在事实和法律都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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