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两周前“拿督T三人帮”被控并被判罚款5500令吉后,总检察署今日终于决定,不会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
今天也是控方上诉的最后限期。总检察署审讯与上诉组主任卡玛鲁丁(Kamaludin Md Said)以手机短讯向《当今大马》证实,总检察署不会提出任何上诉。
拿督T三人帮成员拉欣淡比仄、艾斯卡与苏益是在2周前被提控上庭,并当庭认罪,被法庭判合共罚款5500令吉。
不过,舆论特别是在野党都认为,这项判决太轻。律师兼公青团长三苏便指出,早前一名巴士司机因为向女乘客播放性爱影片,结果被判坐牢3年,但拿督T三人帮却只是罚款便能脱身,两者的对待显然不同。
三个月后才被提控上法庭
拿督T三人帮是在性爱影片事件爆发逾三个月后,才在6月24日以触犯散播猥亵影片或教唆的罪名被控上庭。
艾斯卡和苏益被控于今年3月21日,在国家迎宾馆播放22分钟的猥亵影片,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
根据刑事法典292条文,任何人若售卖、租赁、散播、公开展示、流传、生产或拥有猥亵书籍、册子、纸张、画像、影像、肖像等物品都属违法,罪成者可最高被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前马六甲州首长阿都拉欣则在刑事法典109条文下,被控教唆罪名。
此案承审推事为艾扎杜(Aizatul Akmal),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为沙菲宜(Shafee Abdullah)。控方代表则是高级联邦律师卡马鲁丁及哈纳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