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它维持现有的宗旨,则媒体咨询理事会干脆改名媒体宣传理事会(Media Propaganda Council)好了。”
“公众应该拥有服膺于公众利益的独立媒体,而不是当今政治主子的传声筒。”
它强调,政府应该放手让媒体自发地组织起来,落实自律,向公共利益负责。而且在此之前,政府更应该修改或废除众多钳制媒体的法令。
促媒体和组织拒绝政府做法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董事玛丝嘉丽查(Masjaliza Hamzah)在今天文告更呼吁受邀参与开会的媒体和非政府组织代表,拒绝政府这样的做法。
她遗憾地指出,这次的媒体咨询理事会主旨不在捍卫媒体自由和新闻伦理,却是为了维护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和资讯交流。
“即使媒体咨询理事会的宗旨论及媒体自由,但它也被限制在现有法令和国家利益以内,而非公共利益。”
政府对媒体施加另一层控制
独立新闻中心认为,媒体咨询理事会的新做法似乎是政府对媒体施加的另一层控制。
玛丝嘉丽查指出,过去政府已通过众多法律来钳制媒体自由,包括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煽动法令、内安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等。
此外,内政府也不时通过给媒体发出要求解释信,非正式的短讯和电话,以及传召编辑的方式来钳制媒体自由。
部长联席主持注定无法独立
独立新闻中心认为,既然这个媒体咨询理事会不是媒体自动自发的产物,而是政府由推动,甚至由内政部长和新闻部长联席主持,因此它根本不可能是个独立的组织。
他说明,内政部长掌握了印刷媒体的出版准证,也有权向媒体发出要求解释信。
政府不理会事先修法的倡议
独立新闻中心解释,媒体咨询理事会的概念出现在1970年代,此后,它衍生了不同的模式。但这些模式都赋予政府相当大的权力。
媒体工作者因此对此深感疑虑,并且提出必须先修改现有钳制媒体法令的先决条件。但政府始终不加以理会。
玛丝嘉丽查认为,若政府认真要鼓励媒体自由,它应该先修改,甚至废除所有钳制媒体的法令,让媒体得以自律,并且接受公民社会的回馈,以及服膺于公共利益。
“任何媒体咨询理事会的机制都应该是出于媒体自愿的自律,以便媒体能够推动新闻的可信度和尊严。”
它也呼吁政府一如理事会宗旨所言,真要媒体取得“公平,准确和平衡的”资讯,则它应该确保自己的施政是透明和良好的,而且让其公共资讯公开和透明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