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长林良实欺诈内阁案审讯第四天,控方第四证人交通部前副秘书长兼巴生港务局前董事阿都拉曼(Abd Rahman Mohd Noor)供证指出,巴生港务局起初基于财政不稳,因此建议由政府出资购买和发展巴生自贸区土地,不过财政部却反建议由港务局以现金方式购买土地。
阿都拉曼表示,港务局于1999年因财务况状不稳定,因此建议由政府出资买下自由区830亩土地,之后再租回给港务局。
“若是由港务局出钱来买地,其财务状况只会更糟。即使政府津贴我们50%,我们的财政还是会陷入赤字。因此,港务局不愿斥资购买。”
阿都拉曼今日是在主控官阿都玛吉引导下,这么供证指出。
阿都拉曼也说,内阁当时同意进行这项征地计划,以把巴生港口发展大型货柜枢纽中心,每年处理30万个集装箱吞吐量。
若发行债券将抬高至25元
不过,阿都拉曼续说,财政部于2001年11月上旬透过投资、企业公司及私营化秘书阿都拉欣莫迪(Abdul Rahim Mokti)发出的备忘录,建议巴生港务局以现金方式购买自由区土地。
“若以现金方式购买,港务局仅需以每平方尺21令吉购地,若是再由政府发出债券,则会导致自由区地价抬高至每平方尺25令吉。”
尽管如此,阿都拉曼却承认本身在2001年11月29日,致函阿都拉欣莫迪,阐明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简称KDSB)自由购地计划内容。
未反对KDSB28元献议价
根据这份公函,KDSB献议在售卖830亩土地后,另售170亩土地,令自由区计划总面积增至千亩。
“KDSB也建议本身成为枢纽中心的主承包商,而被告(林良实)也不反对,不过,这须获财政部同意。”
证人在本身草拟的信上指出,KDSB建议以每平方尺28令吉售卖830亩地段,并分15年摊还,而当局也同样不表反对,因这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并赚取全面的回酬。
林良实因被指涉嫌在999.5亩自由区购地计划中,向政府呈报每平方尺25令吉购地,蓄意隐暪额外的7.5%年利,而在刑事法典第418欺骗条文下被控。
导致政府额外付7亿买地
根据控状,政府因林良实蓄意隐暪而最后被迫以18亿847万600令吉购地,较原本的10亿8845万6000令吉(每平方尺25令吉)多出7亿2001万令吉。
在这条文下,罪成者可最高被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良实案承审法官为阿玛迪,主控官包括玛诺古鲁、艾迪拉及娜迪雅,辩方代表律师则是王健强及陈志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