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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法:妖魔化大马社会主义者

文:柯嘉遜;译者:杨培根

国阵政府又再一次动用无审讯扣留法律,扣留了马來西亚社会主义党6名领袖。

政府又想用老掉牙的“共产党神话”,來掩盖这项手法恶劣的行动,完全暴露了他们已无法可施,黔驴技穷了。

统治集团这次老调重弹,无意间暴露了一个事实:自我国刚独立至今,政府一直都在社会主义者形容为妖魔鬼怪。那是因为,社会义主者是他们政权的主要威胁。

近几个月內,我將在出版一本新著作《爱国者和冒牌者:马來亚的独立斗争》。这本书將敍述我国独立时期的人民历史。这本书將说明,到目前为止,我国人民沒有机会接触到这些历史事实。现有统治集团能这么长时间紧紧掌控着政权,那是因为他们利用专横的法律,进行无审讯扣留,并通过国家控制的传播媒体,对社会主义者进行妖魔化。

1948-1960期间的紧急狀态

1948–1960年间的所谓“急紧狀态”,其实就是,殖民地政府所进行的一次镇压,对付具有良好组织和互相紧密配合的工人运动。同时,也是对新兴的反殖民主义运动的一次镇压。因为当时反殖运动旨在反对殖民政府所建议的宪制进展。这两个运动又恰好在组织上和原则上,真正反映了多元民族所展开的运动,同时,也在反对殖民政府进行分而治之的企图。这两项反殖运动都是由社会主义者所领导的。他们因而威胁到西方国家以及我国的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

communist insurgents in malaya 240609 在紧急狀态下,警方拥有广泛的权力逮捕和扣留人。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这些殖民地《必需条例》,政府可施加的扣留期限,只有12个月[后來却改为2年]。不过,当时至少还采用审讯程序(见Short, A.:‘The Communist Insurrection in Malaya 1948-60’1975: 45)

殖民政府进行鎮压时,最主要的依据是,立法规定的拘留和登记措施。到了1948年尾,就有5000人在扣留令下失去自由。殖民政府策略的另一面,当然就是新村移民政策。这项政策由1948年开始实施。政府把乡村华人都集中到“新村”里生活。1948年,在这项政策下,受影响的大约有30万人。(见Anne Munro-Kua, ‘Authoritarian Populism in Malaysia’, Macmillan London 1996)这等于在我国建立了一个警察国。根据当时的一名英国官员V. 柏诗:

“警察监视了每个人生老病死一生的活动…马來亚的真正统治者,并不是邓普勒將军,也不是他的军队,而是马來亚警察部队內的政治部…邓普勒將军所发下的命令其实是战争时期的全国总动员。全国已经已经沒有什么平民老百姓了。全国人民已被分为“士兵”和“匪徒”两大类…手段凌驾于目的之上。”(见Anne Munro-Kua 1996)

递解出境或驱逐出境,也是社会主义者所面对的另一种惩罚。所涉及的人数,可以从殖民部写给伦敦外交部的快信中得知:

“…建议:把华人赶出马來亚,每个月多达2000人。在正常的中国社会情況下,我们肯定,这些条例会遭到中国政府措词严厉的批评…但是,中国中央政府的任何反应,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们的寿命不长了…我必须表明,我觉得把马來亚居民集体驱逐出境,而对政府这样为所欲为的行动毫无制约,那是非常不幸的事。实际上,对个人來说,这是极其不公平的。我觉得原本完全可能,通过灵活手段,在适合的案件中,进行些行政措施的审查工作。”“可以肯定,如果这么做,英国野蛮手段所遭到的各种不利宣传,將可以減少。。。可是实际上,当白宫了解到这种情況时,它已成了既成事实。(From Secretary of State,CO to foreign Secretary, 17 Jan 1949, FO371/1011)

在整个紧急狀态期间,殖民政府利用各种宣传技俩,妖魔化社会主义者,把他们形容为物欲横流的异教徒,因而与回教水火不相容。颁布紧急狀态不久,有一大批马來人(超过1000人)被扣留。出于种族作为考虑因素,政府未公布这个事实。(见Cheah, BK, ‘The Masked Comrades: A Study of the Communist United Front in Malaya, 1945-48, 1979: 63)被扣留者以马來国民党(MNP)领袖占多数,其中包括布斯达曼和依沙哈。

马來亚社会主义阵线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957年,当我们取得独立时,殖民地时代的紧急狀态仍然被延续下來。结果,《宪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权利,则任由《宪法》第149和150条所否定了。第149条赐予国会特別权力,以应付紧急狀态。第150条则赐予行政机关特別权力,以应付紧急狀态。在这两项条文中,原本有保护措施,限制行政机关滥权。但是,1959年的修正法令取消了这些保护措施。(Hickling, R. H. ‘Essays in Malaysian Law’, 1991: 134)

1960年,紧急狀态正式宣布解除。可是,它即刻又由同样具有压制性的《內安法令》所取代。马來亚刚刚独立时,社会主义阵线(社阵)是联盟的主要对手。社阵是真正多元民族的联合阵线。它把各民族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的进步分子组织起來。它挑战联盟的新殖民主义政策,反对联盟继续剥削马來亚工人和惊夺资源。

社阵在市议会,战绩特別辉煌。它控制了许多城市的县议会和鎮乡的地方议会,梹城是一个例子。在全国范围內,社阵提供了有口才和有魄力的领导干部。他们也善于动员民众,因而获得基层人民的支持。

在1959年大选中,反对党总共贏得了全国將近半数的选票。社阵则斩获8个国议席,回教党13席,行动党4席。

由于联盟政府面临政治挑战,所以又再度诉诸于无审讯扣留法律。起初,他们援引的是《紧急条例》,1960年过后,则引用《內安法令》。

社阵在地方议会选举中占尽优势,联盟政府于1965年索性中止地方政府选举。

由于面对來自社阵严竣的政治挑战,联盟政府开始起动”共产党神话”,以便妖魔化社会主义者,并找借口动用无审讯扣留法律。1966年,在社阵所支持的阿沙汉园坵工潮中,多达58人,继而又增加了35人,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包括他们的代表律师国会员加南星在內。后來,其他社阵领袖,林裕(Lim Joo)和SN拉惹,以及工会领袖,包括李万千等,都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社阵的势力日益壯大,使到1940年代极其活跃的工人运动,得以复苏。(见Anne Munro-Kua, 1996: 46)当时的內政部长敦拉萨宣称,逮捕为数众多的社阵领袖,其实是为了“协助反对党清除他们组织內部的共党分子。”

从1960年开始,逮捕事件屡屡发生。第一个大逮捕事件发生在1960年11月。接着,1961年尾和1962又发生了大逮捕事件。根据1961年8月的官方数据,有108人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有67人在《紧急条例》下被扣留(见Anne Munro-Kua, 1996: 46)遭殃的有社阵人民代议士、工运领袖、學生、和教师。社阵领导人日益減少。即使那些被逮捕后重获自由身者,也受到限制,不得参加政治活动。

在1963年2月2日“冷藏行动”大逮捕中,100多名反对党领袖,包括新加坡社阵秘书长林清祥、學生、工运领袖等,都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人民党(社阵成员党)领袖布斯达曼,是第一个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的国会议员。在这次大逮捕行动中,反对党领袖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委),只剩下两个成员,其余的成员都被投入集中营。官方对大逮捕所提出的理由是,扣留者“涉及共产活动。”(见Anne Munro-Kua, 1996)

另一名劳工党(社阵成员党)国会议员,林作东,他在我国土生土长,竟遭吊銷公民权,继而被驱逐出境。在这之前,他曾经被扣留两年。1964年大选前,有更多的社阵领袖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和逮捕。(同上)

《1969年紧急法令》

为了抗议多名社阵领袖被扣留,为了反对假民主,社阵決定杯葛1969年大选。民主行动党因而借此政治真空,让人民有机会发泄他们的不滿情绪。1969年大选成绩揭晓随后发生的大屠杀,我已经在我的2007年著作《513种族骚乱》中,作了敍述和分析。

《1969年紧急(公共秩序和预防犯罪)法令》(间称《紧急法令》(EO))是另一项无审讯扣留法律。制订这项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共秩序,压制暴力,和预防犯罪包括暴力”

自从这项《紧急法令》实施以來,政府利用它來扣留被指责为罪犯者,但却不在法庭提控他们。这项法令规定,警察有权扣留任何人长达60天,目的是为了“预防任何人危害公共秩序的行动”并且为了”压制暴力或预防犯罪”。警方不必向推事申请扣押令。副警监只需向总警长报告,他是在什么情況下扣留人。60天扣留期滿后,內政部长可发出指令,无审讯扣留2年。

由于大多数在《紧急法令》下的受害者,不是政治异议分子,也不是什么知名人物,比起《內安法令》來说,一般民众较不了解《紧急法令》的存在。这些年來,警方逮捕了数以千计的人,却一直在滥用权力,不把他们带上法庭。当局往往把这类扣留者,描绘成黑道首脑人物或危险罪犯。但是,人民之声(著名的人权组织)曾接获多份个人投诉,指出,在这项法令下被逮捕的人士,有些只是犯了较为轻微的罪行而已。

自1969年实施《紧急法令》以來,內政部竟无法提供被扣留和逮捕人士的数据。那主要是因为,扣留事件警方都是以专横方式處理的。人民之声所取得的2000-2009年期间的数据显示,共有3,701名扣留者。2010年2月,新邦令金扣留营共有819人。(见人民之声《2010年人权报告》)

《紧急法令》与社会主义党6君子

NONE 在净选盟大集会前几天,政府援引《紧急法令》扣留和逮捕马來西亚社会主义党(PSM)6名领袖,显然和他们以往惯用的手法(即援引《內安法令》对付政治领袖和活跃的社会工作者)有所不同。但是,政府一如既往,在提出扣留理由时,总是言词前后矛盾。

 
起初,警方说扣留事件和净选盟大集会有关。可是不久,他们又故技重施,決定采用老的一套,即妖魔化社会主义者;指责社会主义党6名领袖拥有据说大事赞颂共产主义的恤衫。社会主义党6名领袖已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任何有尊严的法庭,考虑到政府脆弱和前后互相矛盾的指责,都会允准他们的申请。

为什么还继续妖魔化社会主义者?

政府一如往常,选择以无审讯扣留法律扣留6名社会主义党领袖,却不采用同样手法对付其他参与净选盟709示威游行的各类人士,这表明国阵政府认为,只有社会主义者对新自由主义资产阶级统治构成危胁。

針对我国工人被剥削,国家资源被掠夺,国阵政府了解到,在相比之下,我国政坛上形形色色的政党中,社会主义者对他们來说,才能真正地构成威胁。一切政客都是机会主义者或政治野心家。恰恰相反,社会主义者主则立场坚定,坚持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发展观

新自由主义政策任由跨国公司和大公司惊夺国家资源,以最低廉的价格,收购已私营化了的国家资源。众所周知,财雄势大的资产阶级惯于控制资源,市场和廉价劳工。贪污腐败和不透明的政府还助纣为虐,协助他们。工人和贫穷阶层为此而作出牺牲,付出代价,使到他们的生活水准日益低落。

labour day rally klcc 010506 不过,全球化政策和新自由主义已遭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抗争。这类反对不受约束的新自由主义抗争,是由社会主义者所领导的。社会主义者向人民群众推广民主参与的社会主义思潮。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试图在思想上武裝被压迫的人民,进而还政于民。

在这种制度下,工人和社区自行作出经济方面的決策,足以影响自身的前途。人民可以参与民主操作,不仅局限在经济方面,同时也涉及政治。对基本资源,如:汽油、煤汽、食水、能源、医疗健康、教育、社会服务等。在这些方面,国家进行干预和实行国有化措施,那是有必要的。投机分子和金融资本家,毫无节制地转移资本,也必须加以限制。

社会主义者深信:真正的民主,是不能仅仅依靠定期举行大选和依赖国会,來达致的。只有通过直接行动和群众运动才可能有真正的草根民主。工人和其他社群只有自己组织起來,和资本家进行斗争,才能获得权力。在工作场所和社区议会采用直选制,直接负责自己的事务,并且和社会決策互相配合。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计划的根基。

全球的新自由主义卫护士,將顽固地反击任何想阻挠他们的试图,这一点并不会令人感到惊奇。我们这一方,必须继续坚決奋斗。我们当前的要求就是,政府应立即停止妖魔化社会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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