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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务局决定购地后才通知交长<br>辩方力证林良实未涉土地交易

在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被控欺骗的前交通部长林良实欺骗案审讯第八天,辩方举证声称,林良实不曾涉及自贸区土地交易事项。

辩方也声称,巴生港务局才是决定购买自贸区千亩土地的单位,而林良实是事隔约一个月后,才从港务局来函中知悉此事。

辩方代表律师王健强今早引导第四证人交通部前副秘书长阿都拉曼(Abd Rahman Mohd Noor)供证时,这么指出。

这名患上癌症的重要证人已连续5天供证,现年63的他于1998年至2004年3月期间,同时担任交通部副秘书长及港务局董事。

约一个月后致函林良实

NONE 阿都拉曼(右图)表示,港务局于2001年12月26日的董事会议上议决以每平方尺25令吉购买自贸区地段,惟直至约一个月后即2002年1月8日才致函通知林良实。

“港务局是因为财政部一直在自贸区千亩地段议题上,没有进展才决定购地。......港务局并非在林良实怂恿或要求下,做出购地决定。”

阿都拉曼指出,林良实在处理自贸区计划上,不曾发表他是否同意购地或征地,反而聆听属下官员及其他部门的意见。

财政部原本已认同购地

针对财政部一度提出以每平方尺10令吉16仙征地的建议,阿都拉曼透露,财政部原本也同意购地建议。

“财政部于2001年6月12日,致函交通部建议征地;然而,根据内阁于翌日(13日)的会议纪录,财政部已知会内阁它同意买地。”

20份解密的内阁会议纪录、交通部会议纪录及政府官往来信函等证物,也在今日呈堂。

阿都拉曼说,内阁于2002年6月27日会议上,指示当时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莱士雅丁,研究落实自贸区计划的最好方法,并决定购地是最好方案。

他表示,当时首相特别经济顾问阿里阿布(Ali Abul Hassan)也受指示研究自贸区的可行性,研究也显示这是具有发展潜质的计划。

自贸区议价一度升至24亿

辩方也证实,自贸区在最后以18亿令吉847万令吉敲定前,也同样讨论了其他价格,包括24亿吉的议价。

“内阁曾讨论总值24亿4000万令吉的自贸区计划,惟认为这在经济上不可行。这笔价格根据每平方尺25令吉计算的18亿令吉地价,以及13.52亿令吉的发展费用及利息。”

azlan 阿都拉曼透露,港务局在2000年也曾提出一笔13亿6900万令吉的地价,这也包括了4%利息的计算。

为此,王健强询问:“若是说自贸区总值是10亿8800万令吉,并不正确?”;阿都拉曼表示认同。

现年68岁的林良实被控欺骗政府,在政府议决购买自贸区千亩地段时,仅呈报每平方尺25令吉(10 亿8845万令吉),却蓄意隐暪须额外支付的7.5%年利,最终令政府以额外7亿2001万令吉或以18亿847万令吉购买自贸区。

各造未抗议合约出现差错

阿都拉曼指出,原本跟巴生港口自贸区合作的迪拜杰贝阿里自贸区,不满大马两三年来无法解决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事宜,曾三度透过传真来函催促。

“它其中一封来函还说明,若大马无法在2001年6月时解决土地问题,它将另觅其他合作伙伴。”

巴生港务局与自贸区地主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12日签署的土地买卖合约,所提及的自贸区地价为每平方尺25令吉部分,被指违反官方的21令吉特别估价。

“直至我退休为止,财政部委派至港务局的董事代表、港务局、产业估价及服务局,都不曾抗议这份买卖合约出了差错,这份买卖合作一直都是有效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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