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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NGO要原住民留在森林”<br>查基退休前将下判巴贡土地案

备受瞩目的巴贡水坝原住民风俗地一案已经完成诉辩双方陈词,亲审此案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将在退休前下判。为了厘清此案的争议,查基在原住民代表律师苏莱曼陈词时,数度打岔发问,双方更展开一场你来我往的舌辩。

即将在一个月内退休的查基,聆听砂拉越州政府代表律师冯裕中的陈词后,于苏莱曼陈词前,表明要向起诉人厘清数项课题。

法院三司聆审土地案

NONE 两名因为巴贡水坝工程被逼迁的砂拉越原住民,是经过高庭与上诉庭的司法斗争失败后,向联邦法院上诉挑战土地法典违宪。

两名提出上诉的原住民是加央族人巴托巴基(Bato Bagi)和查郎帕兰(Jalang Paran),前者已经在数个月前逝世。

联邦法院三司亲审这宗标杆性案件。除了查基以外,其他2名承审法官是东马大法官理查马拉尊及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

已经赔偿还争取什么?

查基一开始问道,既然起诉人认同砂州政府征用原住民的土地时需要赔偿,而州政府也已经做出赔偿,那么起诉人到底还要争取什么?

苏莱曼则强调,土地对于原住民而言,不只是生活的土地,更是原住民生活的一部分。

征地取走原住民生机

因此苏莱曼说,当州政府征用原住民的土地时,不只是取走原住民的屋檐,也是取走原住民的生机。

不过,查基却反驳,苏莱曼也需要考虑到国家的发展,而事实上原住民也需要发展。

随后,这名司法界第一把交椅更冷不防地冒出一句:“只有NGO(非政府组织)要原住民留在森林。”

查基也表示,原居住在巴贡水坝地点的原住民,如今已经获得赔偿,也愿意接受这笔赔偿。

“不要自家前建捷运”

NONE 为了强调发展的重要,查基(左图)更援引最近引起一些反对声浪的隆市捷运系统的例子,指少数人不高兴,不代表这项发展对多数人不利。

“就好像吉隆坡捷运系统,每个人都要捷运,只是不要在自己家前面建捷运。”

由于答辩人律师冯裕中早前在陈词时披露,巴贡水坝的原住民接受州政府总赔偿高达2亿4380万令吉,查基也追问何以起诉人当初要接受这笔巨款?

领赔偿也非乐意接受

苏莱曼则表示,尽管15个原住民长屋的居民都接受赔偿,其中只有5个长屋原住民领取赔偿后起诉州政府,不过这不意味着原住民都乐意接受逼迁的安排。

也是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的苏莱曼说:“我们现在不是要算人头,而是要看人民的权利。”

他也指出,原住民领取赔偿不代表乐于接受,只因从白人拉惹时代到现在的国阵州政府掌政,原住民都习惯听从执政者的指示,不懂得抗拒。

他希望原住民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包括在水坝上方获赔新的土地。

苏莱曼也促请法庭宣判,以后政府在征用原住民土地时,必须先咨询原住民的意见,否则原住民就算获得事后赔偿,也等同是一种侮辱。

“我们必须厘清这一切,因为现在还有很多类似的原住民土地案。”

选民不满决定换政府

针对此,查基却反问:“难道这不应该是由政治人物作决定?如果选民不满这些决定,就换政府。”

“现在只有我们三人(指法院三司)为数百万计的砂拉越人做决定,我们真的可以做吗?这算是民主吗?”

苏莱曼则说:“是的,你可以决定法律应该是怎样去诠释。”

虽然查基表示法官不知道当地的实际情况,不过苏莱曼提醒,就算是政治人物也不了解当地民情。

最后,查基认同这是法官的责任,因此法院将会裁决此事,以杜绝日后的原住民土地案争议。

为连番打岔说声抱歉

一般而言,法官在主审时不会接连发问,查基今日的表现显得相当罕见。经过一轮舌辩后,他也向苏莱曼说声抱歉,并强调本身是一名务实的人,一再打岔诉方陈词,只是要更了解整个课题。

他也宣布,将会在退休前下判此案,意味着未来一个月内将有所判决。

查基在转任法官前,曾是一名执业律师,除了为巫统打官司外,也曾担任巫统纪律局主任。

他在2008年上任大法官不久后,即卷入一起疑自承在1987年担任律师时贿赂法庭主簿的争议。尽管资深律师卡巴星一直咬着他不放,但查基已数次驳斥有关指责。

答辩律师列赔偿款额

较早前,代表砂州政府答辩的律师冯裕中表示,州政府在征用巴贡水坝的土地时,已经赔偿2亿4380万令吉,予当地15个长屋的1万4000名原住民。

他说,在这笔巨款赔偿中,包括赔偿予起诉人巴托巴基在内的5个长屋居民,涉及1000名原住民,赔偿额则是6500万令吉。

他也引述案例,指在联邦宪法第13条文下,州政府征用土地不需要咨询原地主。

“不管原住民或非原住民的土地有没有地契,这项原则也可以适用,而且不带歧视,也符合宪法第8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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