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青少年分别是阿里夫(Muhammad Arif Abu Samah),以及一对兄弟拉玛丹(Mohamed Ramadan Mohamed Ali)及拉菲( Mohamad Rafe Mohamed Ali)。
三人是不满遭到警方无理居留而入禀司法申请准令,检讨其限制居留令外,也要求首相纳吉其领导的内阁上谏国家元首,以废除1969年的《紧急状态宣言》(Emergency Proclamation)与紧急法令。
他们把全国警察总长、副内政部长、首相及大马政府,分别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被视为紧急法试验性案件
申请要求废除紧急法令之举受到社会及维权人士关注,这被视为一宗挑战紧急法令的试验案件。
不过,总检察署反对申请人提出的废除紧急法申请。
今早审讯时,诺希山副检察司(Norhisham Ismail)向法庭提出总检察署的反对立场,并阐明将入禀宣誓书反对申请人在其入禀书,提及的废除紧急法令部分。
申方代表律师沙里占(Syahredzan Johan)则回应说,在总检察署入禀宣誓书后,他们也需时入禀答覆宣誓书。
承审此案的司法专员是阿末查基(Ahmad Zaki Husin)建议,申方可致函向警方提出这项要求。
另一名申方代表律师是丹尼尔(Daniel Albert)。此案将展延至10月5日。
五六千人紧急法下被扣留
警方在3月8日以涉嫌在雪州鹅唛偷窃摩哆罪名而逮捕三人,并在10天后援引紧急法令限制居留两年,居留期从5月16日起。
年仅19岁的阿里夫目前身在柔佛,而22岁的拉玛丹及20岁的拉菲,则分别遭限制居留在彭亨及柔佛。
根据报导,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任意拘留工作小组今年6月访马后,大马有5000人至6000在紧急法令下遭到扣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