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林连玉精神奖即日起开始接受提名,提名截止日期是2011年10月15日。
林连玉精神奖遴选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公布本年度(2011年)林连玉精神奖提名简则。
林连玉精神奖自1988年开始颁发以来,今年已进入第24届。举凡马来西亚公民或国内团体皆有资格被提名,唯须由他人(个人或团体)推荐。
表扬对民族文化有贡献者
遴选委员会指出,推荐者所提名的候选人或团体必须是对民族文化或母语教育有显著贡献者,同时尽可能推荐健在者。
推荐者可根据以下范畴提名候选人或团体:
五个范畴再选出三得奖者
在终身成就、社会抗争、社区服务、学术贡献、文化建设方面有杰出表现者,其行为对推动当前社会发展有特殊意义,符合林连玉精神的实质而能够成为其他人榜样者。
推荐人可以是团体或个人,唯直属家属不得提名。在呈上提名表格前,必须确保被提名者(或在特殊情况下,其家属)愿意接受提名。在填妥林连玉基金所拟定的提名表格(推荐理由以简单、扼要的文字填写在提名表格内),连同被提名者在相关领域的详细资料,于提名日期截止前交至林连玉基金办事处。推荐者亦可以VCD、Power Point、剪报、书刊、照片等做辅助。
遴选委员会将从以上5个范畴中选出不超过3个个人或团体,所以并非每个范畴都会有得奖者。
颁奖礼订12月18日尊孔
提名表格与简则可向林连玉基金行政处索取或上网下载。地址:321-D,Lorong T.A.R.Kanan (1),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50300 Kuala Lumpur. 传真:03-26971970,电邮:[email protected],网页:www.llgcultural.com。
若需要更详细的资料,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林连玉基金行政部,电话:03-26971971/2。
林连玉基金将于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早上10点正,假吉隆坡尊孔独中礼堂举行林连玉精神奖颁奖典礼上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