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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蔡细历赛哈密言论没矛盾<br>陆路委会:通过鉴定才归还
Sep 4, 2011 6:24 PM
更新: 10:25 AM

随着在野党力抨马华总会长蔡细历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针对苏丹街捷运征地事宜出现矛盾之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今天澄清绝无此事。

NONE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首席执行长努依斯迈(Mohd Nur Ismail Kamal,右图)今天在《星报》发表公开信指出,它在8月23日与马华加业主对话会出现“不精确的诠释”。

“政府将继续征地,但条件是,这些受到捷运隧道工程影响的建筑将会被强化,以确保居民的安全……但在6个月,隧道完成后,他们将被允许搬回原地正常生活。”

还有许多细节待确定

努依斯迈补充,在此条件之余,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赛哈密(Syed Hamid Albar)在会议中重申,征地是必须的,但是受影响的业主可以在事后回到自己原有的产业。

但是他强调,政府不保证这些业主能够拿回他们的产业。

“(赛哈密)补充,各方都理解,要做到这一点,还有许多细节需要确定下来,例如赔偿、时间表、现有租客的权利等。”

目前没能力保证归还

“在确定细节的同时,政府没有能力保证这些产业确实会被归还。”

他解释,这其中有多项因素,其中包括这些建筑在事后必须经过检验,确定适合居住,当局才会允许业主“拿回”他们的产业。

蔡细历之前受到在野党的抨击,指他在发表业主在捷运隧道完工后,可以取回产业的说法,在不到24小时就遭到赛哈密推翻。

分地上下产权有两途

此外,针对土地权分成地上地下两部分,而业主拥有上部,政府拥有下部的说法,努依斯迈表示,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并不允许这样做,除非业主允许特定地底层的拥有权分开。

“分开地面和地底产权有两种主要的方式。其一是,让所有受影响的业主申请地底层地契(stratum titles)然后发放给政府。”

“另一种做法是,政府征用这些土地,然后将地面的建筑产权重新分发给原来业主,而维持地底层的拥有权。”

由于第二个途径较耗时,允许业主延后决定,因此当局选择了第二途径。

不过,那些落在捷运站上方的建筑,肯定需要拆除,因为捷运站兴建需要从地面往下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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