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首席执行长努依斯迈(Mohd Nur Ismail Kamal,右图)今天在《星报》发表公开信指出,它在8月23日与马华加业主对话会出现“不精确的诠释”。
“政府将继续征地,但条件是,这些受到捷运隧道工程影响的建筑将会被强化,以确保居民的安全……但在6个月,隧道完成后,他们将被允许搬回原地正常生活。”
还有许多细节待确定
努依斯迈补充,在此条件之余,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赛哈密(Syed Hamid Albar)在会议中重申,征地是必须的,但是受影响的业主可以在事后回到自己原有的产业。
但是他强调,政府不保证这些业主能够拿回他们的产业。
“(赛哈密)补充,各方都理解,要做到这一点,还有许多细节需要确定下来,例如赔偿、时间表、现有租客的权利等。”
目前没能力保证归还
“在确定细节的同时,政府没有能力保证这些产业确实会被归还。”
他解释,这其中有多项因素,其中包括这些建筑在事后必须经过检验,确定适合居住,当局才会允许业主“拿回”他们的产业。
蔡细历之前受到在野党的抨击,指他在发表业主在捷运隧道完工后,可以取回产业的说法,在不到24小时就遭到赛哈密推翻。
分地上下产权有两途
此外,针对土地权分成地上地下两部分,而业主拥有上部,政府拥有下部的说法,努依斯迈表示,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并不允许这样做,除非业主允许特定地底层的拥有权分开。
“分开地面和地底产权有两种主要的方式。其一是,让所有受影响的业主申请地底层地契(stratum titles)然后发放给政府。”
“另一种做法是,政府征用这些土地,然后将地面的建筑产权重新分发给原来业主,而维持地底层的拥有权。”
由于第二个途径较耗时,允许业主延后决定,因此当局选择了第二途径。
不过,那些落在捷运站上方的建筑,肯定需要拆除,因为捷运站兴建需要从地面往下开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