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巫统喉舌《马来西亚前锋报》引述高渊国会议员陈智铭说法,指控他拨款5000万令吉,在升旗山脚下建造非法停车场,槟首长林冠英(右图)拟再度起诉《前锋报》。
“这个计划是在2007年批准,跟我没关系。我不是说前朝的不是,而是陈述事实。”
“大家知道,当时我还没当首长,甚至不是议员。(这)明显是假新闻,所以我要求律师采取行动。”
由于结构出现问题,市政局至今仍未批准启用这个由中央政府拨款建造的停车场。
林冠英曾于2009年起诉《马来前锋报》,蓄意把他实行公开招标的谈话,歪曲为废除新经济政策。根据报导,此案安排在9月22日及23日开审。
今年1月6日,林冠英再亲自入禀高庭,起诉《前锋报》标签他反马来人与回教的一系列指控。根据代表律师佳日星,林冠英已先后发7封律师信给该巫统喉舌。
计划批准时未担任首长
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解释,槟城发展机构总经理罗斯里已清楚交代,有关停车场是在2007年,由中央和当时的国阵槟州政府所批准。
“没有人要求我批准这工程,因为它的经费非出自州政府,而是中央通过旅游部拨款。更没有人向我报告或要求批准任何工程的进展报告。”
“因此,这是一篇有恶意的报导。我不懂报道从何得到5000万令吉的数据,而且在新闻中提及两次。该工程费用其实是500万令吉。”
无论如何,林冠英保证,停车场虽由槟城发展机构的子公司建造,但当局会确保启用时符合规格和安全。市政局不会网开一面,给予特别待遇。
不制造对付举报者印象
询及为何没起诉陈智铭,林冠英解释说,不想制造一种迫不及待控告举报者的印象,真相大白才最重要。一旦证明指控错误,前者接着一样要承担后果。
“我们说《前锋报》常错误报导,所以就先找他们,看他们如何辩护。而且,我们没有东西好隐瞒,任何单位可以调查。”
他接着揶揄,从指责末沙布欺诈3000令吉到本课题,《前锋报》已充分展现喜欢诽谤及说谎的本色。
“虽然其它报纸也报导,但前锋报是最糟糕的。我被逼采取行动,捍卫我和槟政府的信誉。他们不报导吃钱的,却鲁莽地抹黑没吃钱的,把黑变白,我们可不甘如此继续被陷害。”
邓章耀不满全归咎前朝
但是,前槟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兼行政议员邓章耀(左图)发文告驳斥说,尽管停车场工程是由前朝政府批准,但工程的建筑和工程设计图测却是于2009年5月才获得槟岛市政局批准。
“槟岛市政局应该有足够的技术官员可提供专业建议予民联市议员,然后才决定是否批准。如果当时的建筑设计出现技术缺陷,那么,为何民联议员仍然批准有关计划?”
“工程的建筑设计图测获批准后,又是由谁监督施工进展?绝对不可能是前朝的责任吧!”
因此,他揶揄,罗斯里在短短3年内,就学会民联政府推卸责任的恶习,把延迟开工及未守规格造成未能入伙一事,归咎于前朝政府。
“他说,现任州政府没被告知工程的进展,是非常荒谬、可笑及推卸责任的行为。因为,所有正在实施的工程计划,不管是州级或中央的工程都必须向州经济策划组(EPU)汇报工程进展。然后,再由经济策划组负责向州政府和旅游部每月作出汇报会。“
避免人民因发展失居所
另一方面,在民政党频频挑起房屋课题之际,槟政府今天宣布将多管齐下,确保槟州低下层人民在发展洪流中不会丧失容身之所。
槟州第一副首长曼梳(右图)今天在州议会立法议长阿都哈林及行政议员阿都马列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地方政府的一站式中心在批准发展计划前,应把当地原有居民的状况,如安顿安排等纳入考量。
他也呼吁,发展商在赚钱之余,应增建人民可负担房屋。
此外,槟政府将要求乡委会协助鉴定,可能被发展计划影响的地区,以便设立资料库跟进处理。
阿都哈林否认禁止采访
值得一提的是,一名自称为安诺的官员在3人抵达前,低声要求到场采访的电视台,即《第三电视》及《ntv7》的职员合作,不可录影。
结果,《第三电视》的职员唯有收拾麦克风等器材而离去,《ntv7》录影师则未加理会。该名官员也没有驱赶。
阿都哈林事后被《当今大马》询及时表示对此不知情,并否认禁止电视台采访。
“无论如何,我会去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