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前部长陈广才被控在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事件中,涉嫌欺诈前首相敦阿都拉一案,今天从布城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讯。
地庭法官阿韩尼兹批准主控官诺丁副检察司在刑事程序法典第418A(1)条文下的申请,将此案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待被告回国再定过堂日期
阿韩尼兹并没有订下此案在吉隆坡高庭过堂的日期,高庭副主簿官将订过堂日期。
他说,陈广才代表律师陈福泉将出国两个星期,因此申请将过堂日期订在10月,他将通知高庭副主簿官这项申请。
驳回陈广才延后审理申请
他也驳回陈广才要求延后此案审讯的申请;之前,陈广才申请在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医生案件审结后,才针对其案审讯。
现年55岁的陈广才今年2月28日,在巴生自贸区弊案中面对3项欺诈阿都拉的罪名,控状指他涉嫌欺骗阿都拉,以批准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在2004年及2006年进行多项工程,涉及款项达19亿令吉。
一旦罪成,他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下,分别在3项控状下被判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