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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恐法令勿赋予部长延扣权<br>隆雪华堂促修宪废除防范扣留
Sep 16, 2011 5:40 PM
更新: 9:59 AM

针对首相纳吉宣布废除内安法令等开放措施,隆雪华堂表示欢迎,但同时促请政府勿忘废除其他违反人权具“防范性扣留权力”等恶法。

它认为,政府应该修改宪法,废除各项违反人权、具“防范性扣留权力”的法令,一并废除《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1969年紧急法令》等恶法,以展现改革诚意。

“我们认为,废除不合时宜的法令,刻不容缓。”

促政府迅速落实五大动作

隆雪华堂会长陈友信在今天文告表示,他们希望政府尽速落实下列动作:

1. 无条件释放所有内安法扣留者,允其在法庭上进行公平审讯。

 

2. 修改联邦宪法第十一篇(Part XI)—“对付颠覆、有组织暴乱、及危害公众安全之行为与罪行之特别权力与紧急权力”第149条里的“防范性扣留权力”。这项条文,经已违背第5条文,侵犯人身自由。因此,应予修宪,彻底废除在诸如《危险毒品法令》、《紧急法令》等法令里的“防范性扣留权力”。

撤销社会主义党干部控状

3. 立即撤销6名社会主义党干部的控状。

4. 未来两项新反恐法令的立法原则与方向,必须确保在保护国家安全同时,不能牺牲人身自由、审讯权利、获得法律忠告的权利,以及无罪推定的原则。未来,无论涉及刑事行为、恐怖主义或颠覆活动,延长扣留权限在司法单位本身,任何延长扣留之庭令,不应由部长决定。

 

5. 废除《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还人民集会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宪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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