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89年爆发司法危机至今,司法独立问题一直受人诟病。不过,刚卸任的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查基坚称,大马司法绝对独立,因为纵观过去,中央政府并没在诉讼案中占有优势,反而是输多胜少。
然而,他坦承,这仍难以改变公众对于我国司法界的偏见。
“不过,普罗大众的偏见是不正确的。我建议你审查所有案件,看看中央政府输了多少起官司。最好的例子是吉兰丹格马亨3联邦土地发展局垦殖区案,你知道该局主席是首相。我裁决垦殖民获得1100万令吉。”
“我做了一个决定,但那并不重要。我得到一个回馈意见说,‘为什么你可以做这个决定?’但是我回答,这是法律,因为联邦土地发展局的律师不在(没有出席审讯)。所以,去告那名律师吧。”
查基在正式卸任后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如是指出。他已在本月11日卸下我国司法界第一把交椅的职务,并由西马大法官阿里芬扎卡利亚取而代之。
裁决垦殖民获赔1100万
以查基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去年1月19日裁决,联邦土地发展局诈骗格马亨3区的354名垦殖民,要求该局赔偿1100万令吉。
该局被指欺骗垦殖民,将他们的油棕列为次等货,因此需要赔偿每人2万5000令吉至3万令吉。
联邦土地发展局稍后入禀上诉庭,要求针对联邦法院的判决进行司法审核,但上诉庭主席阿劳勿丁(Alauddin Md Sheriff)却驳回他们的申请。
输掉很多人身保护令案
查基点出,中央政府也输掉很多宗人身保护令案件,扣留者得以获释。
“你看看我们释放了多少人……我在演词曾说,这难以改变人们指责法庭是否偏袒的偏见,有关判决是否是亲政府的判决。”
“法庭记录不是秘密,包括人身保护令在内的案件,有多少裁决是对政府不利的?我怀疑(在过去数年),不利于政府的裁决是更多的。”
保护令案不得逾6个月
他指出,高庭已经被通知在一个月之内审结人身保护令案件,至于联邦法院则是两个月之内必须审结。
然而在现实情况,基于各种原因,许多案件其实是拖宕了3个月才审结。
查基说,他退休前也已指示联邦法院,在两周内审结人身保护令案件。
“最多不超过6个月。不像之前,法庭是在两年内才开始审理人身保护令案件。该判决将被视为学术案件。”
“在英国,只要是人身保护令,法庭就会在周末和办公时间外开审。”
受委主责清理积压的案件
查基说,他被委以首席大法官的任务,是要清理积压未审的案件,因为一些案件需要耗时10年或15年才有结果。
“如果是这样,那就毫无正义可言。如果有人被扣留,但人身保护令案件审讯却耗时两年,这是正义吗?”
大多是原告要求展延审讯
查基说,许多时候并不是上诉书所见,是政府律师要求展延审讯,反而是原告律师所要求,声称他们要和政府处理一些事务。
“我手上没有记录,但你可以问问我的继承人(阿里芬),到底是谁在拖延审讯。”
“那不是政府。如果你说你的当事人遭不公扣留,你肯定要尽快完成审讯,以便他可尽早获释,如果他是无辜的话。”
“我在联邦法院审理过一宗案件,共被展延了15次,那全是扣留者律师的要求。”
查基本月初在法官研讨会发表最后一次演讲,他说,高庭截至2008年积压未审的案件,分别有9万5523宗民事案,4544宗刑事案。
“就民事案而言,这些案件是在1987年登记,而刑事案则是在2000年登记。”
“现在积压未审的民事案减少至2万7723宗,减少了71%;至于刑事案则减少至3803宗,减少了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