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将于本月26日及27日举办1948年煽动法令研讨会,公众包括部落客受邀出席,在研讨会上提出要修改或废除这项法令的意见。
这项为期两天,名为“1948年煽动法令的有效性”的研讨会,也将讨论这项法令下有关自由发言权的条文。
总检察署今天通过马新社发表文告说,这项研讨会将在布城第四区(Presinct 4)总检察署3楼的Tan Sri Abdul Kadir Yusof礼堂举行。
指诽谤常在互联网发生
总检察署是首次举办类似研讨会。它也将让出席者了解我国及外国的煽动相关条文,以及国家应对煽动罪名的效率。
“在全球化时代,诽谤不只在印刷媒体发生,在互联网也会经常发生。”
“经常与煽动挂钩的课题,包括在网上发表讽刺及戏弄的言论以诽谤他人。”
文告中说,总检察署因此认为有必要针对煽动法令进行交流,特别是比较可能违反这项法令的媒体工作者及部落客。
这项研讨会的主讲人包括总检察署检控组主任敦玛吉,以及玛拉工艺大学法律顾问沙沙林荣誉教授。
出席者也有机会与总检察署诉讼组副主任阿玛吉星、媒体工作者佐汉嘉化,以及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执行总监慕斯达法交换意见。
数名本地著名部落客料出席这项研讨会,发表意见。
有兴趣参与研讨会的公众可以联络总检察署官员 Hamidi Mohd. Noh,电话03-8885 5111或电邮[email protected]; Izazi Muhamedin,电话03-8872 2239或电邮[email protected];T. Deepa Nair,电话03-8872 2231或电邮[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