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起诉中央政府没一视同仁发出选区拨款一案今日续审。总检察署今日入禀上诉庭,挑战高庭发出准令予再也古玛展开司法审核的决定。
双方律师在庭上陈词,更上演一场互喊对方“滥用司法程序”的戏码。
国阵中央政府代表律师是联邦高级律师苏扎娜(Suzanna Attan),再也古玛的代表律师则是安美嘉。再也古玛是将首相署旗下的执行协调单位总监、霹雳州发展局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分别列为第一至第三名答辩人。
承审此案的三司以刘国民为首,其余两名法官为阿都瓦哈(Abdul Wahab Patail)和阿南覃。
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刘国民决定展延审讯,稍后再择定续审日。
刘国民说,“基于这起案件的重要性,法庭将花时间深思熟虑。”
所有议员组织可申请拨款
苏扎娜重申总检察署的立场,指再也古玛向中央政府分发特别选区拨款的权力展开司法审核,是一个滥用司法程序的行为。这是因为任何申请人,包括所有选区的国会议员和非政府组织都可申请这笔拨款,不只限于国阵议员。
另一名联邦高级律师娜古纳瓦蒂(S Narkurnavathy)则说,政府早已通过国会回答及官方网站注明特别选区拨款的接受者和数额,因此这个司法审核申请是毫无意义的。
发拨款是政府“管理特权”
苏扎娜也说,高庭在批准司法审核准令时已经犯错,因为答辩人分发这笔特别拨款是一项“管理特权”(management prerogative)的政策决定。
因此她要求上诉庭宣判,高庭并不是一个适合检讨或为此事作决定的场合。
她也质疑再也古玛申请司法审核的法定地位,因为答辩人所谓的不公拨款行为,并没对他造成负面影响。
阻止要求透明违大众利益
尽管如此,安美嘉稍后陈词驳斥有关说法,并炮轰总检察署才是“滥用司法程序”者。
她说,总检察署针对此事提出上诉,就是一种滥用司法程序的行为,因为总检察署在此案中涉及大众利益,所以它不应是答辩人的辩护律师,反而应是大众利益的守护者。
安美嘉说,总检察署在这起案件中提出上诉,明显违反大众利益,因为政府在管理公帑时须保持透明度和执行问责制。
“当我们要求透明化时,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尝试阻止我们。”
她说,根据总检察署在这个阶段所提出的论述法律依据,看来总检察署是为答辩人效力而非大众利益。
政府无法证明是管理权力
她也反击总检察署指称,特别选区拨款是个政策决定,而不属于法庭权限的说法,因为高庭早已批准准令予再也古玛展开司法审核。
她点出,高庭法官当时裁决,政府或许可以声称特别选区拨款是“管理权力”和“政策决定”,但却无法在庭上论证这项说法,因此法庭仍可检讨此事。
安美嘉强调,国会回答和政府官方网站上的拨款数据有关数据并不准确,也没公布完整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