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力推回教刑事法一事引发争议,丹州大臣聂阿兹指出,回教刑事法是由真主阿拉所定下的法律,因此人们不需要对此感到太害怕。
现有法律更加残忍
他说,事实上,我国现有的法律比起回教刑事法更加残忍,因为后者就没有前者的问吊刑罚。
“有什么好怕?好像怕鬼这样……人们怕回教刑事法好像怕鬼这样,但是当问到他们什么是回教刑事法,他们却不知道。”
“在马来西亚,我们对于抵触贩毒、打抢和其他罪行的人,还有问吊至死的刑罚,不过人们却没有说些什么。”
“那些吊刑刑犯的家属怎么办?回教刑事法没有死刑,为何人们不骂吊刑死刑,只是因为回教刑事法而骂我?”
聂阿兹也是回教党精神领袖,他是昨晚在吉隆坡出席一项开斋节活动时,回应回教刑事法课题。
指回刑法没有死刑
根据《雪兰莪电视》报道,聂阿兹表示,回教刑事法是真主阿拉的法律,而回教党作为丹州的执政党,只是执行义务,寻求把回教刑事法列入丹州法律中。
他解释,回教刑事法是由法官所执行,而非他或任何一名回教党领袖。
“如果与吊刑相比,吊刑比回教刑事法更加残忍。回教刑事法没有死刑,只是斩手而已,就算斩手也必须根据特定的规条执行。”
“回教刑事法不会死人,他们还可以像平常人一样工作。”
法官定夺是否行刑
他解释,就算丹州政府把回教刑事法列入丹州法律,也不意味着就要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刑罚。
“我只是要把回教刑事法列入丹州的回教法律,过后交给法官决定,那并非由我来执行。”
“不是由我或政治人物来决定,而是由法官定夺是否要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刑罚。”
他也说,回教教义并非源自回教党,而是来自真主阿拉,因此所有穆斯林应该遵从阿拉的教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