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首相纳吉宣布,政府将废除《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规定报馆需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条文,传播学者桑卡兰(Sankaran Ramanathan,左图)却以两个理由要政府彻底废除此恶法。
“即使更新准证的规定不复存在,但印刷法依然侵犯自由表达权。而且,审查媒体根本是一种浪费人力资源的作业。”
他觉得,敏感课题不再是扼制媒体的借口,既然我国人民早在高谈阔论所谓的敏感课题,如马来人地位,何不由阅听人判断论点之对错。
“官方机密法也一样(要废除),如今到处都泄密了。”
近几年稀少关注媒体法
此外,桑卡兰认为,成功保着“A”级的大马人权委员会有义务协助废除《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
“已故前委员暨退休联邦法院法官哈伦(Harun Mahmud Hashim)曾说大马人权委员会计划协助修改媒体法令。但搜寻网站可发现,委员会过去几年在这方面的关注有限。”
他建议人权会宣扬非约束性的媒体法,即废除出版法、官方机密法令及制定资讯自由法。
推介东南亚人权观察网
桑卡兰是昨天在大马消费人教育与研究协会(ERA CONSUMER)举行的“大马人权委员会的10年表现回顾”全国咨询论坛上,针对我国的新闻自由如此表示。
另外两名主讲者是大马国际特赦组织财政莫汉(Mohan Sankaran)及雪隆流动协会副主席黄南星(Wong Nam Sang,译音)的代表。主持人是大马国际特赦组织执行长诺拉姆拉(Nora Murat)。
现任人权委会委员莫哈末沙尼(Muhammad Sha'ani)也受邀发表演说及回应提问。
上述咨询论坛获得芬兰大使馆赞助,大马消费人教育与研究协会主席玛里姆都(N. Marimuthu)与芬兰大使馆参事迪摩(Timo Karmakallio)在会上推介了取名东南亚人权观察的 新网页 。
不可推卸是英殖民产物
桑卡兰也是亚洲传媒信息与传播中心(AMIC)驻大马代表。他促当权者停止归咎媒体法律是英国殖民政府遗留下来的产物,因为政府在独立后一再修法收紧媒体空间,特别是爆发五一三事件及茅草行动后。
“国家若要发展,开放言论空间是大势所驱。就让真相在自由言论空间中搏斗。”
尽管如此,他提醒,我国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每况愈下,朝野双方则正陷入一场前所未见的媒体或网络战中。
“2008年至少有7名部落客进入国会,特别是在野党。如今有说法指,与其只走入基层,也要进入网络世界,因为网络的力量非同小可,特别是新媒体。”
关键绩效指标设定不当
有别于桑卡兰对人权会仍“寄于厚望”,一些在场的党员代表却调侃,该会在多种重要人权议题上缺席,同时摆脱不了“无牙虎”的形象。
莫汉(左图)认为,大马人权委员会不可只满足于保级,要真正符合及贯彻巴黎协议的内涵。而把提呈给政府的研究报告数目列为关键绩效指标,并不是很好的标准。
“他们写了很多(报告),但尚未看到被政府重视及转化为行动。”
社会主义党中委朱进佳则表示,如果真要设关键绩效指标,更应把是否成功促使政府签署数个国际人权公约列入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