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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今日发出司法检讨准令予净选盟2.0,以挑战政府及内政部宣布净选盟为非法组织的决定。
吉隆坡上诉与特别权力高庭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of)今日是在内庭作出上述裁决,唯她未阐明允准理由。
她驳回政府对本案的初步反对,并择定于11月22日开审净选盟的申请。
安美嘉表示,法官这项准令裁决至关重要,挑战着行政机构的指令。
唯她也透露,净选盟仍不算取得成功,仅是令诉讼进入下一个阶段,即在庭内辩论这项议题。
安美嘉续说,内政部主动撤回将净选盟列为非法组织的指令,才是最好解决之道。
安美嘉显得十分雀跃
这项小突破令净选盟委员们十分雀跃。安美嘉在庭外向记者表示,对法官的裁决感到高兴。
无论如何,法官接纳答辩方的抗议,驳回净选盟企图禁止内政部进入净选盟建筑单位进行搜查的庭令申请。
答辩人是由总检察署审讯与上诉组主任卡玛鲁丁(Kamaluddin Md Said)代表。他表示,他将咨询总检察长的意见,以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卡玛鲁丁在庭外表示:"我们可以在14天内提出上诉"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今年7月2日宣布净选盟为非法组织,并从7月1日生效。
7月8日,净选盟入禀法庭,挑战内长将净选盟列为非法的决定。他们把内政部长、全国警察总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争议净选盟非社团
净选盟代表律师是山姆加(K.Shanmuga)和陈丽燕等。
他们早前透过入禀宣誓书宣称,净选盟2.0只是一个“非法人团体”(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不能被定义为“社团”。
因此,净选盟既不受1965年社团法令管辖,因此内长无权宣布净选盟为非法组织。
他解释,净选盟在社团法令下不能被称为“社团”。
净选盟要求高庭撤销希山慕丁本月初宣布净选盟 2.0为非法组织的指令,并归还所有净选盟被没收的物品。
净选盟也要求高庭发出庭令,禁止内政部长和警方进入和搜查净选盟2.0的办公室。
他们坚持,净选盟2.0是在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下成立,它不代表一个人,而是一个代表多个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联盟。
指没法定地位挑战
卡玛鲁丁后来则答辩宣誓书中反驳,净选盟2.0是一个没有注册的团体,不受法律承认,因此它没有法律地位挑战政府的宣布。
卡玛鲁丁认为,内长的决定没错,加上非法组织没有入禀法庭兴讼的合法地位,法庭应该驳回它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