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点42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回教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右图)罪成,不过由于法庭不解为何起诉人没把居林万达巴鲁国会议员祖基菲里诺丁一并列为答辩人,因此只谕令《前锋报》象征性赔偿卡立沙末。
法官巴拉萨(Prasad Sandosham Abraham)表示,卡立在此案中成功证明,《前锋报》从祖基菲里诺丁部落格文章处理的新闻,出现错误。
“法庭拒绝答辩人的赦免权,因为我们在马来西亚生活,必须顾及所有种族的敏感,不像澳洲或美国的法律。”
只会判予象征性赔偿
“所有答辩人在没有检查部落格文章的(敏感)内容下,就采用有关文章,已经有罪。”
他认为,称呼一个人奸徒(Abu Jahal)或异教徒(kafir)是极端的诽谤行为。
法官择定10月11日以聆审各造针对赔偿额的陈词。不过他表示,卡立沙末只会获得象征性的赔偿。
从整体脉络来看文章
法官巴拉萨在判词表示,文章需要从完整脉络来看,因为卡立沙末就是沙亚南区国会议员。而且在两年前,沙亚南发生兴都庙搬迁争议。
法官援引前联邦法官的判例,表示媒体需要考虑到其他种族和宗教的敏感,因为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
他指出,该文章含有诽谤成分,而媒体不能够辩称在履行言论自由或媒体自由。
质疑未起诉祖基菲里
此外,法官巴拉萨也对卡立沙末没有起诉祖基菲里(左图)的做法,感到疑惑。
“为何祖基菲里没有被起诉呢》是不是因为他之前在同一个政治联盟(民联)的关系呢?起诉人甚至没有要求相关部落格移除贴文,他其实应该这样做。”
2009年9月文章掀波
也是回教党中委的卡立沙末是在去年入禀法庭,起诉《前锋报》诽谤。他把《前锋报》集团总编辑阿兹(Aziz Ishak)与《前锋报》出版社列为第一及第二名答辩人。
卡立沙末指阿兹作为《前锋报》总编辑,在2009年9月11日允许《前锋报》在封面刊出一篇文章,对他作出诽谤。
他不满《前锋报》题为〈祖基菲里训诫胡须男子〉(Zulkifli bidas Pak Janggut)的文章,虽然没有提及他的名字,但却直接或间接地影射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