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明天续讯时,辩方将传召一名神秘证人上庭供证。
不过,辩方团队口风很紧,不管检控队伍在庭内询问,或庭外被媒体询问时,都不肯透露神秘证人的身份。
辩方代表律师山卡拉奈尔(右图)只肯说,这名证人将在化验局总监林国文(译音)供证结束后出庭。
担忧证人供证前遭受压力
山卡拉奈尔在庭外受询时表示,这名证人并非安华的不在场证人,也不在控方证人名单上。
“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或身份,怕的是他现下到明天都会遭受压力,这是我们的证人。我能够讲的是这名证人明天将会出庭供证。”
辩方团队在日前审讯时已暗示,辩方将额外传召一名证人。
本周四裁决纳吉夫妇申请
除此,2004年为安华动手术的德国脊椎外科专家胡德兰(Thomas Hoogland),也会上庭供证。
另一方面,吉隆坡高庭也在今午聆听首相纳吉与夫人罗斯玛,申请撤销为肛交案供证的法庭传票,法官扎比丁在聆听三方陈词后,订于周四(6日)作出裁决。
陈词的3造是纳吉夫妇、安华的代表律师,以及总检察署的第二律政司尤索夫。
质疑传召目的无关正义
纳吉与罗斯玛透过代表律师郑宝德在陈词时指责安华,传召他俩仅是为了“刺探情报”,而事实上他俩非此案重要证人。
郑宝德认同安华确实有权传召证人,惟被传召者同样有权要求推翻有关传票。
“安华必须证明纳吉与罗斯玛跟此案有关,且是重要证人。”
不应传无法提供证据者
他表示,既然纳吉与罗斯玛都不是此案重要证人,出庭者若无法进一步提供证据,便是法庭程序的滥用。
郑宝德也质疑其当事人被传召的目地,跟伸张公义无关。
他透露,纳吉是在案发前2天晚上会见此案原告赛夫,并不知2天后的肛交案一事。
郑宝德也说,纳吉已否认下指示或与他人串谋,捏造证据促成安华被控。
针对罗斯玛的申请,郑宝德则说,安华以罗丝玛曾会见了拉希米(Rahimi Osman),因此跟此案有关。
郑宝德表示,安华无法证明罗斯玛与拉希米的会面,跟其肛交案有关。
“拉希米并未受传召上供证,警方在刑事法典第112条文下为罗斯玛录取口供,并未令她变成重要证人。”
陈词乍听有力实则空洞
安华代表律师卡巴星(左图)则陈词反驳,郑宝德的陈词乍听起来很有力,但却很空洞。
“这项传召是为了解释2008年6月24日(纳吉与赛夫)会晤时,所发生的事,这会面是由纳吉前助理凯里阿纳斯(Khairil Annas)安排。”
他认为,时任副首相的纳吉肯定在会面上,讨论了一些事情。
卡巴星认为,赛夫在所谓的肛交案发後不去报警,却选择跟纳吉见面,是令人十分疑窦的。
“我们要的是他的帮助,他的供证很重要的,作为一名虔诚穆斯林,当他2008年8月去峇东埔时,他否认跟(蒙古女郎)阿旦杜亚之死有关。”
辩方未取得罗斯玛口供
卡巴星表示,罗斯玛并未否认她见过拉希米,她上庭将有助安华的抗辩审讯。
卡巴星表示,辩方无法获取警方为罗斯玛录取的这份口供书。
“因此,罗斯玛应该来此,在这种情况底下,罗斯玛出庭是安华唯一的出路。”
检方支持纳吉夫妇申请
尤索夫在陈词中则表示,支持纳吉夫妇撤销出庭传票,因安华无法证明纳吉夫妇的供证,足以影响法庭。
郑宝德在回应安华的陈词时,以“钓鱼”来形容安华传召纳吉与罗斯玛之举。
他重申,“不管6月26日(肛交案)之前说了什么,都跟这个控状无关。”
